※ 引述《sigrid67 (信耶穌基督有奇蹟)》之銘言:
: 只有貴站會訂這種無聊規定
: CP應該要改
: CP是言論自由
: 貴站訂CP有罪
: 無效因為違憲
: 命令與憲法牴觸者 無效
這世界的無聊人還挺多的
椰林風情(bbs.ntu.edu.tw),比較特別的是允許校內事務的CP
但是那裡的人數跟廣告數以及廣告價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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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關一文多貼之處理:(1997/5/6椰林風情使用公約、
1997/9/18 CROSS-POST之處理辦法、1999/2/22張貼文章規
定與違規處理辦法、1999/8/4看板管理/使用規範)
1. Cross-Post 定義:分別在二個以上討論區發表相同意旨
之 Post ,數量累計超過一週(連續七天)五篇者。
(2000/10/30 修訂)
2. Mutil-Post 定義:在單一討論區內發表相同意旨之 Post
,數量累計超過一週(連續七天)五篇者。(2000/10/30
修訂)
3. 違反前二款規定者,予以停止 Post 權限一個月處分,
站方得刪除所有文章,情節重大者站方得逕予以永久停
權處分; 再犯則處以永久停權。
4. 以上規定不適用於 Test 版。 (1998/2/22張貼文章規定
與違規處理辦法、1998/7/1 Test 版的管理新辦法)
5. 違反規定者,需於停權後一個月內至SYSOP板說明(道歉
),否則不予復權。
6. 校內各單位及各類活動公告,於各系所版上 Cross-Post
,基於特殊考量,不予處分。 但校內各單位及各類的活
動公告若在系所板之外的一般討論區 Cross-Post,仍依
相關規定處理。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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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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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妨害站內秩序
│├第24條 跨板張貼相同或類似之文章達四板以上,最重全站停權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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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2(bs2.twbb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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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判例] Crosspost → 15天~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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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牛牧場(zoo.twbb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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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重複貼文(cross-post)的相關規定如下!
重複貼文(cross-post)停權一個月處分之
A. 在單一或不同的板上,發表內容雷同的文章,總數量達6篇(含)
以上者。
B. 在單一或不同的板上,發表內容雷同且具商業或網站廣告性質的文
章,總數量達4篇(含)以上者。
C. 在單一且具轉信功能的板上,利用轉信之便發表內容雷同或具廣告
性質的文章,總數量達4篇(含)以上,則該於不良牛牧場發表過
此文章的 ID 即算違規。
D. 以不同 ID 發表內容雷同的文章,並觸犯上述條例者,所有發表過
此文章的 ID 均算違規。
E. 刪除舊文章重貼者,視同 cross-post
(以下還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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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40.85
※ 編輯: bbbing 來自: 122.116.40.85 (05/05 09:13)
※ 編輯: bbbing 來自: 122.116.40.85 (05/05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