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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ning (一日旅行。)》之銘言: : 1. : 我不想將法律保留原則套在站規之上,畢竟一個站的站規不會 : 到侵犯基本權利的地步。bbs站跟現實社會是有差距的,就現實 : 社會上而言,履行法律保留原則所衍生出的明確性原則、依法 : 行政原則是為了避免國家高權力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是有 : 必要的,但bbs只不過是一個討論區,它只要確保站規與討論內 : 容無損公序良俗,其他的事情就是站方的管理者與使用者要互 : 相協調的地方,而不是一昧套用種種法律概念。就憲法於私法 : 關係中之效力,也只是以像民法72條等規定間接產生效力。ptt : 與使用者之間不過是私法關係,為何私法關係要以如此高的標 : 準作為前提與保障? 在貿然定性使用者與站方乃「純粹」私法關係前,請先回憶起ptt係架設在學術網路上。 再想一想先前「無名小站」占用學網,被爆料公器私用的事件... : 2. : 但我個人認為,如果真的很重要,只依靠ptt夠嗎? 以學術研討會的宣傳來說,ptt是個免費且快速的宣傳管道。 當然也還有其他如海報張貼、期刊登廣告等方式,而這些管道都會被採用。 所以問題從來不是「只」依靠ptt,而是憑什麼要捨ptt而不用? (請再次憶起ptt係架設在學術網路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