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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提供建議, 所以當然也不會針對法官。 目前只有一個法官, 本身就有問題, 讀法律的, 殊難想像一個司法機關, 尤其是一個最高的司法機關, 僅有一個法官。 然後這個法官還要作實體審查, 荒謬之處很難想像, 除非就是過去的封建時代。 然而過去的封建時代, 法官的官位高, 就他決定, 這法官就是地方刑衙的上司。 我在板務有職務, 目前板務的申訴情況, 即使小組內有群組長, 也補齊了位置, 我仍然不接受一位獨任法官作司法實質審查。 一位獨任法官, 就可以審查所有案件, 包含了站長兼任的群組長的判決, 包含了小組長所組成的群組會議的決定, 就因為這個法官讀過法律? 那麼, 我必須說, 職場甘苦談小組裡面的律師板, 裡面的板主是律師, 討論者還有檢察官, 也有法學碩士、博士, 他們的法學素養比所有板務、法務人員更豐厚。 因此, 獨任的, 或是少數人把持的法庭板, 正當性不足, 容易作出奇怪的決定, 這或許沒有板務的管理人說破, 但造成了疑慮是非常大的。 退萬步言, 若將板主決定視為行政處分, 小組長與群組長之接受申訴視為接受訴願。 可思考為何行政法院採二級制, 除了已有第一級的訴願當準司法決定外, 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較地方法院法官資歷深, 且採合議, 不會有獨任, 求慎重, 是一個理由。 現任獨任法官, 如果在板務上發表意見, 例如在生活群組中某小組發表對案件的意見, 而案件將來會放在他那邊, 這乾脆就讓法官作巡察御史, 到所有小組看申訴案, 順便指揮就好了。 獨任是不可行的, 層級一高, 就不容獨任, 少數人合議也不可行, 若要繼續如此專業法官, 個人認為至少要七人以上合議。 否則就是20人以上來抽籤。 正當性不足是問題, 正當性足夠, 缺位的話, 板務或許還願意將案件放到組務板。 至於陪審團曠日廢時, 其實是設定的問題, 承審法官宣布辯論終結, 辯論終結後, 所有陪審團在一周內投完票。 有問題就在評議板說, 沒問題就投票, 沒意見就不投, 票數相當就交給法官。 有一個順序, 就可以解決。 陪審團名單可用小天使招生方式來處理。 陪審團不同於法務, 不用處理案件, 只需要投票。 而且匿名, 三個月後才會公布陪審名單。 雖不知招生情況如何, 但比法務警察和法官都輕鬆。 當然我必須說, PTT 如果要走一般的方式, 我個人也贊成, 在網路上實驗行政與司法分開, 本就是一個開創性的作法, 實驗失敗當然可以理解, 因為難度非常高。 最後, 容我批評 a 法官的意見。 以效率, 作為目前正當性不足作法的維持作理由, 是捨本逐末的行為。 可以直接廢掉不合理不正當的制度, 也可以往合理正當的方式走,但大家辛苦些, 站長與資深合格板友組成的陪審團。 既開放判決參與給廣大使用者,增加民主化, 更解決法務正當性, 依我的設計, 也讓法官充分發揮闡明爭點的功能、法律顧問的功能, 這個實驗可以試試看。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L_LifeJob 職場甘苦談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34.219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218.161.34.219 (11/24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