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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xbook (什麼書?)》之銘言: : 建議國中板和高中板要設一個小組長, : 群組長除了ckclark外,要再增加一位群組長, : 因為ckclark都不處理青蘋果樹組務板 組上版友的申訴案。 : 要不然版友申訴都只能去pttlaw版而已 : (青蘋果樹組務板在pttlaw板上的申訴慢的可以, : (很客觀版主輸的,都要判那麼久,光是五天這一點, 關於青蘋果群組目前的問題,我不便表示意見,畢竟那是版務問題。 但基本上我也認為該群組目前這樣的作法對使用者的申訴的確造成困難沒錯。 : 我就判版主輸,更何況還有其他點, : 只是我不會(目前沒能力)像某些版版主,判決還講求國文, : 我只力求判決要公正, : 我不知如何判,要我判很久的,就是那種不客觀的東西, : 譬如說: 版主說風強,版友說風不強, : 問題現在在荒島上,你叫我判風強還風不強? : 這種不客觀的東西,要我如何判呢? : 而在pttlaw版那種很客觀的東西(譬如五天這種很客觀的東西), : 竟要被判那麼久(就是很久到現在都還沒宣判) 不是判那麼久的問題,而是我根本無從受理起, 如果確定是屬於我的管轄範圍內,我在文章前會標記S,表示受理或已經著手處理。 沒有任何標示表示是本站程序或規範上有問題,或是申訴層級順序有瑕疵, 這一類通常我會直接通知不受理後刪除,像是之前從生活娛樂群組來的文章, 由於不久前層級瑕疵已經解決,所以我通知後刪了不少。 至於您說的那篇我會保留著,原因我不想說得很明白, 但我個人認為把那篇文章放在那,對於申訴人是比較好的, 在我目前能力不及的範圍內,這樣作是我唯一能幫上忙的方式。 謝謝您的指教 <(_ _)> 批踢踢法務 alan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5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