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 引述《bbbing (無)》之銘言:
: : 你的建議跟大多數建議還是有一樣的問題:「建議的內容太不具體了」
: : 首先你沒有搞清楚為什麼有上訴制度以及小組長的存在意義
: : 因為實際上小組長的職務早已囊括「扮演公正第三者」
: : 只是因為敗訴造成你對司法的不信任,認為這個第三者其實是第二者
: : 也就是諸多申訴人喜歡說嘴的「官官相護」
: : 就算假設小組長的職位不適合扮演公正第三者
: 我建議能上訴到之前的法務看板 畢竟之前的法務不參與板務運作 純粹就ptt規範來審理
: 不過根據這麼久的檢舉經驗來看 有時候站務會說判決會造成板務運作困難
: 而且 會導致沒有高層要出來管理 所以才產生現在的申訴制度
: 現在的制度 太誇張的判決是一定會被判板主輸的
: 但是當我遇到 用修改後的板規判之前的行為還不能上訴的情況 真的欲哭無淚
: 我還是夢想有完整的申訴制度 不過應該是不可能的
1.沒有人手,哪來那麼多的法務站長專門審查末端的糾紛orz
2.如果你是pttLaw,你就會知道有多麼難以進入狀況,ptt分類太細了
OK你混最多的是生活群組,如果今天來一個國研的、遊戲的、美妝的、團購的...etc
保證一個頭兩個大,根本看不懂他們的「共識」與「爭點」在哪Orz
現實中的法官有唸過法律,當然專精某幾項,但至少都會學過,
問題是一個正常人,有辦法搞懂ptt一萬八千多個看板嗎?
所以不是沒有高層的願意下來,而是真的沒辦法進入狀況內,
尤其熱門大板人多爭議多規則更細,你要搞懂沒有一兩星期可能嗎(抖
例如沒玩Facebook誰看得懂什麼是趕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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