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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 引述《bbbing (無)》之銘言: : : 你的建議跟大多數建議還是有一樣的問題:「建議的內容太不具體了」 : : 首先你沒有搞清楚為什麼有上訴制度以及小組長的存在意義 : : 因為實際上小組長的職務早已囊括「扮演公正第三者」 : : 只是因為敗訴造成你對司法的不信任,認為這個第三者其實是第二者 : : 也就是諸多申訴人喜歡說嘴的「官官相護」 : : 就算假設小組長的職位不適合扮演公正第三者 : 我建議能上訴到之前的法務看板 畢竟之前的法務不參與板務運作 純粹就ptt規範來審理 : 不過根據這麼久的檢舉經驗來看 有時候站務會說判決會造成板務運作困難 : 而且 會導致沒有高層要出來管理 所以才產生現在的申訴制度 : 現在的制度 太誇張的判決是一定會被判板主輸的 : 但是當我遇到 用修改後的板規判之前的行為還不能上訴的情況 真的欲哭無淚 : 我還是夢想有完整的申訴制度 不過應該是不可能的 1.沒有人手,哪來那麼多的法務站長專門審查末端的糾紛orz 2.如果你是pttLaw,你就會知道有多麼難以進入狀況,ptt分類太細了 OK你混最多的是生活群組,如果今天來一個國研的、遊戲的、美妝的、團購的...etc 保證一個頭兩個大,根本看不懂他們的「共識」與「爭點」在哪Orz 現實中的法官有唸過法律,當然專精某幾項,但至少都會學過, 問題是一個正常人,有辦法搞懂ptt一萬八千多個看板嗎? 所以不是沒有高層的願意下來,而是真的沒辦法進入狀況內, 尤其熱門大板人多爭議多規則更細,你要搞懂沒有一兩星期可能嗎(抖 例如沒玩Facebook誰看得懂什麼是趕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