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PttLawSug
標題[建議] 版務、組務、群組事務代理之建議
時間Sat Oct 9 08:39:15 2010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行為,
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
事實之有無。
第九條(無管理者時之認定權人)
關於前項之認定,無人擔任板主之看板,由小組長認定之。
無人擔任小組長之群組,由本站認定之。
個人建議:
針對看板違規行為,現行的規定,由版主處理,版主處
理不好、有問題,則由小組長認定,小組長管不好,則
由站方認定。
而沒有版主由小組長認定,沒有小組長,由站方認定。
然而現行,有些沒有版主、沒有小組長、甚至群主也沒有,
站方也沒空處理,造成很多事情一直延宕下去。
因此,個人建議採行值星的方式,
如果沒有小組長,由小組內各版主輪流值星,代理小組長;
沒有群組長,由群組內各小組長輪流值星,代理群組長。
這樣要輪到站方才能處理的機率,應該就小很多,而群組、
小組,也不會找不到人,而無人處理相關組務、版務等。
而輪流值星的時間、規定,可以再研究。
代理只針對處理違規行為的版務、群務等各項事務,其他事務
,等有版主、小組長、群組長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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