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我一定要跟你說,
: 板務不一定會比組務來得繁雜、困難
: 有些冷門看板的糾紛複雜度比熱門看板還高的
我的重點,能處理版內的違規事務,就能處理組
內的違規事務,就算有差,也沒差到不能處理的
程度,否則不要說值星的方式不通,現在的代理
制度,也不通。
: 所以你是要強迫人家了解其他板的業務嗎?
非也,是了解組務。
現行規定沒有小組長,由群組長來處理,那是否
在強迫群組長了解其他版的業務?
強迫群組長與強迫組內各版主,有何差別?
在我看來,輪流值星,還能給各版主實習組務、了
解組規,分擔組務,總比強迫只有一個的群組長好
,再換個角度來說,如果該群組長,底下兩個以上
的小組沒有小組長,是以我的辦法,讓各小組內的
版主來分擔組務,還是照現在的辦法,讓這群組長
能處理這兩個以上的小組事務?
我只是在想辦法解決,你有其他方法,可以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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