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awSu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本來已經寄信給某版版主群問 結果發現 另外一個群組的版主也是一樣.... 小的想請問 簽名檔是否不視為文章的一部分而可以違反 TANET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如果有發現有人違規了要如何做呢?? 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1)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有商業      版權、商業廣告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 -- ▁▁▁▁▁▁▁▁ D ▁▁▁▁▁▁▁▁ ▕ PTT護航王用箋 ▏ o ▕ 八卦檢舉王用箋 ▏ ▕ HateOnas ▏ c ▕ HateOnas ▏  ̄ ̄ ̄ ̄ ̄ ̄ ̄ ̄ h  ̄ ̄ ̄ ̄ ̄ ̄ ̄ ̄ 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