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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本來已經寄信給某版版主群問 結果發現 另外一個群組的版主也是一樣.... : 小的想請問 簽名檔是否不視為文章的一部分而可以違反 : TANET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 : 如果有發現有人違規了要如何做呢?? : 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 :   1.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並且只有註冊者才能張貼文章,使用者應為自己所 : 張貼的每一篇文章負責,並遵守下列三點要求: :    (1)禁止利用BBS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有商業 :      版權、商業廣告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 這公約現在還有效嗎? 常常看到有人借ID發文,也沒怎樣阿~ 說營利嘛....好多年前就有在暱稱和名片檔大作廣告的了,不是嗎? 如果這公約還有效,怎麼這麼多年來都這樣? -- 我的網路書櫃:http://www.anobii.com/people/rehtr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