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buda (未來鼓手)》之銘言:
: 以前注音文起時,有人就擔心文字獄來了
: 請問現在又整理出一些文類型要人遵守
: 是否牴觸了人有用自己的形式表達的自由呢?
先回答你的問題,"沒有"
"用自己的形式表達的自由"是什麼?
哪個人、哪條法律、或者哪條站規保障了這個自由? 該人或法保障的範圍為何?
憲法言論自由是否為無限制的保護? 請舉實例說明
稍微動點腦就看得出你發了一堆文都沒經過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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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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