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bing (無)》之銘言:
: ※ 引述《zbuda (未來鼓手)》之銘言:
: : 以前注音文起時,有人就擔心文字獄來了
: : 請問現在又整理出一些文類型要人遵守
: : 是否牴觸了人有用自己的形式表達的自由呢?
: 先回答你的問題,"沒有"
: "用自己的形式表達的自由"是什麼?
: 哪個人、哪條法律、或者哪條站規保障了這個自由? 該人或法保障的範圍為何?
: 憲法言論自由是否為無限制的保護? 請舉實例說明
: 稍微動點腦就看得出你發了一堆文都沒經過大腦
像我可以用我想用的符號不可以嗎?
我發看不懂的文
除非你要用干涉大眾利益
我想聽聽你的啊
言論也包括思想表達自由
而且我覺得我的目標就是要不經過大腦
我有使用腦的權利不是嗎?不是一定要用的
那妳可以去法院直接叫PTT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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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17.86
※ 編輯: zbuda 來自: 119.14.17.86 (11/18 11:15)
※ 編輯: zbuda 來自: 119.14.17.86 (11/18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