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awSu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根據我短期的使用經驗,還有過去抓過CP的感覺 ※ 引述《jamtu (月光下的智慧)》之銘言: : Cross-Post是個一般使用者常常會犯的錯誤 : 而使用者往往不知自己犯下了多滔天的錯誤而遭受重罰 : 案例一: : 朋友A擔任某板板主,已經數年未違規 : 然而最近轉錄自己主辦活動的網宣達五篇,遭到禁言超過半個月的處分 已經數年沒違規,是說曾經違規過? 那為什麼還不知道規則? 五篇罰半個月,前面犯過幾次規了還不知道規則? 不小心到這種地步,自己都不會不好意思,還要來凹法務? : 案例二: : 我同樣管理某一看板 : 某日轉錄了四篇網宣 : 但同一實驗室的同學和我使用相同的IP,也轉錄了兩篇網宣 : 我隨即遭到禁言一週的處分 這行為本質上仍是CP,只是你以為不是而已 為什麼? 因為你(們)的一篇文章使用了其他文章五倍的資源 若從CP的本質來看,第二篇就是CP,只是達五篇才會被懲罰 : 這兩者都讓我們必須長期使用分身管理看板 : 但我們並非惡意犯行,只因許久以前的違規而被嚴重裁罰 : 最近Cross-Post執法變嚴 : 雖然達到了攔阻大量廣告文章的效果 : 新的做法也造成ptt長期使用者的不適應 : 固然詳讀ptt規定是每個使用者的義務 : 然而ptt規定繁多,使用者大部分不會一條一條仔細看 我是不覺得這有多到哪去,但註冊時使用者條款每個人都按了y 卻要法務當做這些人其實沒看過,你不覺得滿奇怪的嗎? 而且這些人多半都是大學生,甚至台大學生 : 而既然Cross-Post執法已經造成我們附近許多朋友的困擾 你被造成困擾,怎麼沒想過CP對別人(使用者及站方)造成困擾 將心比心,這個詞能用來要求法務,應該也能要求你吧? 抓CP你覺得是很有趣的事? 或者你覺得法務判得很開心嗎? : 我們必須一再提醒他們  : 而本板置底文也未提到大家容易不小心犯行的case與累計加重之罰則 : 相關罰則與實有加強宣傳之必要。 : 我的建議如下: : 1. Cross-Post相關處罰引入追溯期滿的類似措施 :   ptt使用者劣文數量在一定時間內會歸零 :   建議Cross-Post的紀錄也設置一個時間,例:一年歸零一次 :   這樣Ptt長期的使用者不會因為規定或執法程度突然改變而誤觸法網 :   面臨過於嚴重不合理的判罰。 這條建議還算合理,我不反對,但我覺得沒有任何效果 因為問題是你所指的這些人根本沒看/記住規則 無限期累計加重也不至於不合理 : 2. 加強Cross-Post的警告文字 :   既然Cross-Post是項很不能被容忍的錯誤 :   那麼警告文字建議充滿整個畫面。 :   現行的警告文字如下: : 請注意: 若過量重複轉錄將視為洗板,導致被開罰單停權。 : 若有特別需求請洽各板主,請板主幫你轉文(不是寫信問板主後自己轉) : 其中提到了 "過量" 但可以加強為 "不能超過四篇" :   也應條列出哪些行為"可能"會被判定CP : 尤其是同一IP...這誰都不是故意的 : (在執法變嚴以前,我用無線網路轉網宣也沒有被罰過,實在沒有累計重罰的必要) 1.本末倒置,就是因為太多故意了才會有這種規則 2.充滿整個畫面,我覺得還是不會被看到,因為我自己也很少在看 對於貼了就跑的CPer,我認為標滿整個畫面是沒有意義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PTTLaw的進板畫面,這麼多人去申訴CP都沒發現那兩個[幹]字 更何況滿畫面並不能保證你(們)會看見,實質上仍是無意義 : 3. 在罰則的部分,應於警告時詳述 :   既然系統有每個帳號的違規紀錄 :   那麼應該能夠在警告時顯示出你將面臨多少的禁言天數與罰款 : 另外也應警告 "一旦被檢舉為CP屬實,該週所有文章系統會自動刪除" 這條還ok,不反對 只是我覺得很奇怪,顯示這麼具體的罰責是要讓CPer來個命運二選一嗎? 不管罰責多少都應該要停手才對吧.... : 既然Cross-Post幾乎是大部分鄉民唯一有機會犯的錯 : 我著眼的角度是預防重於治療 : 且加入簡單的文字,就能遏阻大部分的無心之過 : 也應避免對長期使用者的無心之過有過於重度的判罰 所以置底文三篇有兩篇是關於CP的 預防跟治療,法務鑽研沒有十年也有五年了 有些簡單的方法,或許是法務的盲點,但更可能是你的盲點 因為法務長期觀察所有的CPer,對CPer的了解絕對遠超過你 我自己也算是小有觀察,這些方法,早就有很多人提過類似的想法 如果你真的有心了解,我建議你以本板1576為中心,把它前後的文章讀一遍 要不然法務或其他人,也只能把當時的話再挑幾句出來講(其實我這篇也算是這樣) : 感謝站方把這篇文章看完 : Ptt許多工作人員都很辛苦,要處理各式各樣的問題 : 身為長期使用的鄉民我非常感激 : 而我希望在這方面做一點點修改,讓善意的使用者容易看到清楚的規定,避免犯錯 : 相信能讓站方執法變得更為容易 : 謝謝。 說到善意惡意,這裡面還有問題可以討論 訂法規不能說善意罰多少惡意罰多少,因為善意惡意無法客觀驗證(善意闖紅燈是啥鬼?) 所以你提建議的時候,最好考慮一下,你的建議是否會讓最惡意的CPer有機可乘 有這疑慮,法務有空會幫你想,但不要把這麼重要的問題留給別人吧 -- 趕著出門強行收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5.34 ※ 編輯: bbbing 來自: 111.248.5.34 (04/30 10:22) ※ 編輯: bbbing 來自: 111.248.5.34 (04/30 10:24) ※ 編輯: bbbing 來自: 111.248.5.34 (04/30 11:23) ※ 編輯: bbbing 來自: 111.248.5.34 (04/30 11:24) ※ 編輯: bbbing 來自: 111.248.5.34 (04/30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