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看板PttLawSug
標題[建議] 違反法令者應強制拔除管理職位並不得再任
時間Sat Jan 18 22:13:49 2014
不知道站規對這類違反國家刑法的使用者有無限制?
有的版主管理無方不說,還會做出一些加重誹謗之類的違法行為,
不知道有無規定對這些經過法院判決違法屬實者,
可以強制拔除其管理職權?
不然違法者還在版面上當版主這根本太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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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最大的敵人,並不是所謂引誘人墮落的惡魔....
而是無知。
那種除了相信什麼也不肯懂的無知,反而被賦予〔神聖〕與〔神秘〕的外表....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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