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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夠的使用者? 你知不知道發動罷免有多容易被小組長找藉口推翻? 就你的邏輯,我也可以說版主全部強制任期一到就得重選, 反正他有足夠的支持者自然就能連任,不是嗎? 我看你是沒碰過夠扯的爛版主,簽名檔讓你看一個。 ※ 引述《swattw (Swat-柒伍模式)》之銘言: : ※ 引述《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之銘言: : : 一些版的版主, : : 講難聽點根本是亂管一通, : : 但是版上使用者來來去去, : : 也不太可能有足夠的人去罷免他, : 足夠的使用者反對,就可以罷免了,無法理解你的癥結點 : : 與其讓一些擺明是爛貨的人一直當版主, : 你很多特殊詞彙 : : 倒不如在系統端這邊就設定版主固定半年或一年一任, : 這是看組規與板規 : 每個組或者板風都不一樣 : 大都不會限制板主任期 : ex.八卦板是8個月 : : 任期一滿版面上就自動發起投票決定版主續任與否, : : 不知系統端是否做的到? : : 另外這種作法也能避免小組甚至群組長包庇一些爛貨版主, : : 有時候在組務上面看到那些組長推翻罷免案的藉口, : : 活脫根本是惡意包庇,難看至極,倒不如用系統來主動淘汰這些廢物。 : 後面流於個人情緒不回覆 -- 對方要公佈他的名字是他的自由,不代表別人就可以公開 自己提到,別人不能說什麼,別人公開,涉及違反個資法 BY ptt.cc保險版版主、商業週刊專欄作家Leepofeng 原來以別人自己公開的姓名稱呼對方,叫做違反個資法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50.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awSug/M.1402065621.A.6B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