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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uunnyy (真是忙翻了)》之銘言: : 我爸媽去談和解時,他只拿出一大堆中藥房的收據, : 還說我們沒說要留收據,我爸媽也說保險公司只會賠醫院的收據, : 中藥房的收據要問問看保險公司,他們就說要是沒有給他們二十萬就絕對不會和解, : 且要告到我媽坐牢。 : 拜託有耐心看完的大大可以幫我解答, : 感激不盡。 一個問題:你們雙方都是住在台北市嗎? 我建議你們依下列步驟處理這件事: 第一、請你媽主動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請參考以下資料: http://www.chit.edu.tw/ntstud/fa3.php 第二、嘗試蒐集對方惡言(出言不遜)及獅子大開口的證據,利用 電話或手機的錄音功能。 第三、主動請求你們「汽車強制責任險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協助, 出面跟對方談判周旋。保險公司有義務要指派專員協助處理。 第四、將所有「你們主動電話聯絡對方」、「專員出面談」、「你 們嘗試登門拜訪」的「具體時間」都記錄下來。不要只有你 媽自己打電話表示願意和解,其他人可輪流打電話幫忙談, 表現你們的「合理底線」及「誠意」,並記錄下「所有聯絡 的時間」。 第五、最後,如果還是獅子大開口調解、和解不成,對方提出刑事 訴訟,就讓對方去告吧。你媽在檢察官傳訊時,可以將你們 前面「努力展現誠意的證據」(打了多少通電話?何時打的?) 、對方惡言相向及獅子大開口的證據(如果可以錄得到的話) 都拿出來,謙虛的告訴檢察官:不是你們不願意和解,是對 方在「提不出任何醫院單據的情況下」,居然慢天喊價。我 相信檢察官也不會一昧偏袒對方。即使被告刑事,也不必過 度擔心,要坐牢也沒那麼容易! 第六、附帶個建議,如果是我發生這種類似情況,我會在撞車之後, 警察處理完後,立刻請人載我去一家認識或常去的診所或醫院 ,掛號看診:主訴「自己剛撞車,頭有點昏昏痛痛、耳鳴、 噁心想吐的感覺」,看醫師建議我休息多久、要如何治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