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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ty (kety)》之銘言: : 請問知悉法律的先進 : 一般發生車禍後,受傷的人 : 如果遲遲不願和解,一直說他們仍在醫療中 : 我方是一直等他要和解再和解? : 還是需要做什麼處理嗎? : 我方責任比較大嗎? : 謝謝~~ 你們可以請你們強制險公司派法務專員幫你們 處理,聯絡對方談和解。你們也可以主動向鄉 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反之,如果對方要拖,那就拖吧,反正最多「 六個月優勢」。 如果從對方那邊的口氣、感覺等,你們已經可 以明顯發現,對方不急著解決談理賠金額,那 麼,建議你們可以這樣做: 放棄上面請法務出動或聲請調解的方式,改成: 在這六個月中,請你們自己「兩三天」跑一次 去探望,多慰問、多關心,「培養」對方與你 們的感情,並強調「也好啦,乾脆『多觀察個 幾個月』,確定完全沒事比較好,不然有『後 遺症』也很麻煩!我聽朋友當醫生的說『有時 候後遺症甚至還五六個月才慢慢顯現出來勒!』 !真是抱歉啦,請好好靜養。啊!最好再找個 時間,去『大一點』的醫院複診,拍個X光片 確認以下是不是沒事!我們也希望你們『母子 兩人』真得完全確定『都』沒事了,再來一起 一次講醫藥費問題,我們也比較放心啦!」。 『』中的字說話時請「加重語氣」!還有,請 注意對話不要被錄音! 另外,一旦談「和解金額」時,請「特別註明」 已經把後遺症、併發症都考慮進去了! : 事件原委如下: : 一,去年12月份時,某天早上七八點開車上班 : 我方是開車於內車道,行經十字路口時 : 右方車道超車左轉,當右方車轉完時 : 我方即起步,但當時以轉紅燈, : 路口右方機車因為是綠燈 : 騎了過來就與我剛起步的車子相撞 : 撞的位子是在車子的右前方 : 靠近大燈的位子 : 二,有請警察做筆錄 : 三,有通知保險公司 : 四,對方是媽媽騎機車載一個女兒 : 撞到後機車倒下,擦撞到他們的小腿 : 送急診處理後,就回家了,未住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254
Shakespeares:請問大大,要怎麼知道對話不會被錄音?萬一是保險公 03/01 11:42
Shakespeares:司打電話來家裡談,那是不是鐵被保險公司錄音? 03/01 11:44
Shakespeares:謝謝您 ^^ 03/01 11:48
Rechtsanwalt:如果是對方保險公司打來,那請他們直接跟你的保險公 03/01 18:33
Rechtsanwalt:司聯絡!~~ 03/01 18:34
Shakespeares:哇,謝謝,這篇文章寫的真好!^^ 03/03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