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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原公司工作近六年,當下也近40歲了,所以我們比較傾向選擇留職停薪這個方 : 案,想請教大家的是: : (1) 如果選擇辭職,依勞基法規定,可以拿多少的資遣費呢? 看他有沒有選新制 有選的話,新舊制年資計算會不一樣 基本算法是舊制年資一年為一基數,基數乘以平均工資等於資遣費 平均工資是前六個月工資總和的平均數 新制資遣費則為一年年資為0.5基數,基數乘以平均工資等於資遣費 還要注意不足一年年資的算法 舊制是不足一年以比例計,不足一個月算一個月 新制是不足一年以比例計,不足一個月以比例計 簡單的說,新制資遣費對基數的算法比舊制嚴格 : (2) 原公司真的可以規定:留職停薪復職之後,再被辭退的話拿不到資遣費嗎? 不行 留職停薪除法定外,就是雙方約定 如果公司要做任何解僱,必須依循勞基法11條至13條但書規定的原因 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僱 例如常見申請復職時公司說已無位置 這時是公司要依勞基法11條解僱才對 特約說要不依法令解僱也不行 因為這是強制禁止規定 沒有契約干預的餘地 ※ 編輯: genderbb 來自: 220.130.153.202 (03/12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