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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ire (Still Got The Blues)》之銘言: : 有爬了一下文 和問過幾個朋友 : 想再問清楚一點 : 情形是 承租的房子被法院查封拍賣了 : 租約是五年 : 買賣不破租賃 : 但是如果抵押權設定在租賃之前 (被法院查封拍賣 一定是因為抵押權嗎??) : 法院可以"去租"(用語對嗎??) : 1. : 是 一定去租 : 還是 法院賣不出去 才會去租 : 2. : 假設是 法院賣不出去 才可以去租 : 現在買方已經買下來了 也就是法院沒有去租 租賃契約尚有效 : 買方 可以再請求法院去租嗎?? : (因為他買的時候明知租賃有效存在 所以惡意不受保護嗎??) : 或是有任何方法 把租房子的人趕走嗎 : 謝謝幫忙 希望有講清楚 我稍微整理一下: 問題1.被法院查封拍賣 一定是因為抵押權嗎?? Ans: 法院查封拍賣的可能原因很多,抵押權是個常見的原因,其     他原因可以參考強制執行法第四條的規定。 問題2.法院可以"去租"(用語對嗎??)  Ans: 去租也不能說錯,只是通常的用語是「除去」。那法院可否     除去?不一定,看有沒有需要,以抵押權設定在前的情形來     說,如果因為有租賃關係存在而讓建物拍賣的價金不足以滿     足抵押權的話,法院是可以除去租賃關係的。可參照強制執     行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的但書。 問題3.如果法院沒有除去租賃關係,買方可以再請求法院除去嗎? Ans: 不行,要說惡意不受保護也行,要說買賣不破租賃也對,或     著強制執行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本文也規定,租賃關係會隨     同移轉;所以買受人(拍定人)是沒有除去請求權的。總之     買受人明知房子有租約還買,那就意味著願意承擔這個租約     會跟著房子走。 問題4.有任何方法把租房子的人趕走嗎?  Ans: 法律上的方法,跟對方商量看願不願意提前解約,或是等租     約到期不續約。至於其他方法,不是生活法律版要討論的問     題,看有沒有生活黑道版或是生活民代版可以解決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02.81
Eire:哇 好清楚 非常謝謝你^^ 03/29 01:27
Eire:還有謝謝版主的熱心幫忙 和各位版友的回答唷 大感謝 03/29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