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rmer153:女孩未滿二十可以自行決定先生孩子 再結婚嗎?還是一定괠 04/25 23:20
→ charmer153:要父母同意?她才能生? 04/25 23:21
先前本來有回不過後來刪除,是因為怕提供錯誤見解而誤導你,
以下是個人看法,如果有錯誤,請其他高手指教 或者
正途應該是請教律師申請本板免費諮詢 ^^ 簡單說明如下:
1.原則上我是認為「生育自主決定權」這事,並不是他人可以幫自己做決定的
2.我是不鼓勵太早婚但是依民法如下的規定
民法980條
男未滿十八歲者,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民法981條
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民法989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條之規定者,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
銷之。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民法990條
結婚違反第九百八十一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
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
得請求撤銷。
另外,未成年人一旦合法結婚後,就是法律上承認的成年人了
所以,這是好事或壞事,可能請好好自行評估一下....
ps 結婚其他規定如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3&LCNO=980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61.31.141.159 (04/25 23:32)
推 charmer153:感謝大大 ^^ 感激您提供的資訊 對我很重要 謝謝 04/26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