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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kgg (ture)》之銘言: : 四月中旬開車與一名騎機車女子發生小擦撞.. : 發生地在警局前面..難以確定錯誤在哪一方.. : 但是因為真的是很小的擦撞..在雙方的同意下..沒有測量,沒有筆錄.. : 只有備案.. : 也有帶她去看醫生跟驗傷.. : 但是..女子的父親在今日索討機車修理費5000.. : 但是當時有照相,只有前面車殼小破損,所以應該不用那麼貴.. : 加上,他說是去朋友的店修理..讓我很質疑價錢的真實性.. : 而且..對方的父親..好像不只想要機車修理費..語氣上好像還有後續.. : 怕對方會無窮無盡的索討.. : 想請問各位..該如何是好?.. : 謝謝.. 發生車禍,儘管只有小擦傷都要正式撥打110報案 這就是防範肇事者不認帳、受傷那方需求無度 報案是在保障兩造人的權益。 因為有備案,感該也是要簽和解書 記得,在付五千元之前,準備好一份正式內容的和解書 錢給了,對方簽了和解書, 就不用擔心他無窮無盡的索討了 五千元就當花錢消災吧~ 個人認為,這個價錢還可以接受, 對了,和解書內容可以請教調解委員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2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