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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lo1002 (曉諭)》之銘言: : 想請問板上大大,我父母已經離婚,父親在外另有女人,所以我們與父親已失去 : 連絡.那如果父親有朝一日去世,我們也不會知道,那會不會有繼承權的問題? : (未能於兩個月內拋棄繼承) : 因為我和弟弟都對父親外遇和不理會家裡的行徑心冷,所以都決定不管 : 以後父親名下有無遺產,都不會繼承.但是問題是,如果父親去世時名下有負 : 債,我和弟弟因為斷了聯絡不知道而未在兩個月內拋棄繼承,這筆債務是不是 : 就會落在我們頭上?? : p.s.母親說我和弟弟的監護權在她身上,所以不用管這種事.不過前面有看到 : 大大說監護權和繼承權是不同的,那是不是說還是會有繼承權的問題? 拋棄繼承跟限制繼承起算點不同 限制繼承三個月的起算點是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民法1156) 拋棄繼承兩個月的起算點是從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知悉得繼承開始(民法1174 II) 所以在您知悉父親去世有繼承權時,即使已過限定繼承的時點仍可主張拋棄繼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9.83
kalo1002:非常謝謝大大回答~~^ ^ 那可以再請問一下嗎? 06/23 14:31
kalo1002:母親說因為我們監護權在她身上,所以不辦拋棄繼承都可以 06/23 14:31
kalo1002:與父親的遺產沒有任何關係,這說法正確嗎? 06/23 14:33
ivysky:不正確.還是會有繼承遺產或遺"債"的問題. 06/23 14:41
Iamus:樓上已經回答的很詳細了 :) 繼承權與監護權是不同的.. 06/23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