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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其實可以自己上台中市政府的網站查 以下是我查詢的結果 提供你做參考 ※ 引述《kosaku99 ( )》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 : 若戶籍在台中市,低收入戶的標準是什麼呢? 低收入戶係指設籍台中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請見北屯區公所網站:http://www.tccg.gov.tw/sys/SM_theme?page=41a2e64b : 若我還是學生,錢賺得也不多,家裡的錢和房子都是我爸名下, : (不過也沒什麼錢啦,因為已經退休了) : 我是不是自己遷出來變一戶就可以當低收入戶? : 若是再扶養個親人是不是標準又有異動呢? 南區區公所網站:http://www.tccg.gov.tw/sys/SM_theme?page=42f33d91 問:申請低收入戶,因未與父母或子女同住,是否其收入或存款,可不計入? 答: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包含直系血親,故雖未同住,仍需計入全戶總收入。 : 感謝回答喔... 另外,社會救助法關於低收入戶的規定, 似乎以輔導就業為一大目標。 請見社會救助法的相關規定: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A.asp?no=1D0050078&K1=低收入戶 -- 雙魚座的人太容易騙了,因為他們相信世界上沒有壞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44
kosaku99:感謝回答,但我想問的是,我們是否可以跟父母分開,自己뼠 07/13 01:43
kosaku99:獨立成一戶,而非同不同住的問題。 07/13 01:45
kosaku99:因為若我扶養我媽,他又跟我獨立一戶,我現在又收入少, 07/13 01:45
kosaku99:是否就有可能呢? 07/13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