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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straught (distraught)》之銘言: : 因為不忍心父母親因此操煩而夜夜失眠,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 1. 若價錢一直沒有取得共識,我們一定要拆陽台嗎? : (之前查到一相關法條,大意是地主知情,且15年未異議,便不得要求拆除 : 地上建築物) 從未聽聞過 有這樣的規定 : 2. 若事情鬧上法院,像這種畸零地,我們家還是必須依照公報地價的價格來購買 : 嗎? 不見的你想買就買的成 然如果原地主真的知情的話 或許可以主張民法796條 以相當於申報地價加成(可能接近市價)買之 : 3. 原地主的大兒子向我父母承諾,若事情鬧上法院的話,他願意作證,表示當年他父親 : 同意我們家使用他的土地。他的證詞有實質上的法律效用嗎? 至少比代書的話可信 : 4. 對這位代書的惡劣言行,我的父母難道只能忍受嗎? 別理他 請他出具土地所有權人之委任書 : 非常非常感激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