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icetogether:這樣做就可以了嗎>< 我怕他會說時間太久..要付清錢加 07/25 08:42
→ ricetogether:違約金..|| 我不奢求兩千塊拿回來~根本不想再碰觸到 07/25 08:43
→ ricetogether:那地方><~ 全部拿來請客都行~ 我還不敢跟我爸媽說="= 07/25 08:44
推 JackeyChen:妳應該現在還沒滿20歲吧?即便滿了 但是在沒有承認自己 07/25 08:44
→ JackeyChen:契約效力之前,這契約還是屬於效力未定狀態阿 07/25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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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說 ,這樣妳也可以拒絕承認契約效力
使它歸於無效,結論妳還是要請客
→ JackeyChen:反正跟你爸媽講吧 誠實為上策 07/25 08:46
~~~~~~~~~~說吧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219.71.147.26 (07/25 08:52)
推 ricetogether:就算簽了很多名˙只要我爸媽寫不同意都行囉?我很怕要 07/25 08:53
→ ricetogether:本人過去..如果是寄信就可以解決的話就好了>< 請客沒 07/25 08:54
→ ricetogether:問題啦~只要事情可以解決~ˊˋ 07/25 08:55
推 tim80302:就算你本人簽過一千次名,只要未滿20且父母不予以承認 07/27 23:19
→ tim80302:那就自始歸於無效了..請安息 07/27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