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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naud ( http://0rz.net/461DC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拍賣正版軟體 : 時間: Mon Sep 11 17:17:35 2006 : : 最近清出一套正版遊戲軟體 : 在奇摩上面拍賣 : 但因為年代久遠 : 光碟刮傷真的滿多的 : 怕買家買到會無法讀取 : 就好心雞婆在商品說明內加了一句 : 「得標後會附上一片燒錄備份」 : 結果就在結標前半小時被奇摩取消拍賣了 : 說我賣盜版光碟 : : 今天我賣的明明是正版的遊戲軟體 : 照片照的也是正版的光碟封面 : 只是雞婆怕刮傷太多 : 買家會無法讀取 : 所以才會說要附上一片備份 : 這樣也叫做賣盜版嗎? : 我可以向奇摩提出抗議嗎? : 麻煩幫忙解惑 謝謝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59.114.137.49 : 推 hiturtle:事實上.你是賣盜版光碟沒錯XD.因為你的買賣條件中包含著 09/11 17:23 : → hiturtle:那片燒錄片.所以不管你其實東西是否合法.都不影響你賣的 09/11 17:23 : → hiturtle:物件中有盜版光碟的事實.認命吧.今天只是取消拍賣.改天要 09/11 17:24 : → hiturtle:是廠商發現在來告你.希望你不是那時才會學到教訓 09/11 17:25 : 推 Arnaud:正版軟體不是本來就可以備份一片自己使用嗎? 09/11 18:52 : → Arnaud:現在我是要把正版軟體賣掉 備份的那片附上給買家 09/11 18:52 : → Arnaud:又不是單純賣那片備份片 這樣也叫賣盜版? 09/11 18:54 : 推 db:一樓推文很想當然爾,白話一點叫不懂裝懂 09/11 20:39 對了.db大.我還在等你回文. 小弟真的希望看一下懂的人回文是些什麼內容..拜託..麻煩..謝謝o(〒﹏〒)o 希望你能夠解決小弟的困惑..讓我多了解一點..在次拜託..麻煩..謝謝o(〒﹏〒)o拜託 : 推 ipapa:正片不能用了賣燒片,不是盜版是啥?請尊重也瞭解著作權。 09/11 21:04 : 推 Arnaud:樓上的麻煩看清楚別人的文章好嗎?我賣的是正版遊戲不是燒 09/11 21:48 : → Arnaud:片,是怕刮傷太多買到的人沒辦法讀,所以"附上"一片備份 09/11 21:50 : → Arnaud:那片備份跟我要賣的正版片是一模一樣的內容 09/11 21:51 : 推 Arnaud:最後要給買家的是正版片+手冊+備份片 09/11 21:53 : 推 mymaktub:原PO又不是只賣燒錄片 要批也看完文吧.. 09/11 22:16 : 推 hiturtle:那麻煩db來點正確的回文讓大家了解一下懂的人會回些什麼? 09/11 23:10 下面是我簡單的回一下這個問題.. 大致對於這篇的答案就如推文.. 那關係原po所問的 正版軟體不是本來就可以備份一片自己使用嗎? 沒錯.一般這個情況下.會引用著作權法第91條的第四點來主張自己是合理使用 以證明自己的重製行為無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三點的規定 (看91條的紅字) 旦請你了解.你有權備份光碟合理使用 和你有沒有權把該備份賣出是二回事 你所主張的你是賣正板片而非該燒錄片 旦如我推文.該燒錄片是你買賣物品中的其中一個要件 請你先思考今天如果少了那片.該物件的價值是否會降低? 如果不會.你又何必附上那片備份的光碟? 也許今天A和B的二位朋友是要合買.因為一次就能買回二片 他們剛好能一人對分一片.不管誰拿走正版 反正片是你燒的.也是你賣出的 這時你還會認為你的行為不違反著作權第91-1條的第一點(一樣看紅字) 片是你燒的.片也是你賣出的.這二點你沒問題吧 不管你的原意是什麼 只要你的行為會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就是違法 要合理備份使用 你要主張合法使用的爭議太大.個人是認為.難 所以請對方買回去在自行合理的備份該光碟 你就是無權買賣盜版的光碟. 盜版光碟就算上網用送的都是違法了 何況你的情況是買賣 對了.順便說的情況.今天你買了片正版光碟.回家後你主張合理備份所以燒了一張 改天你把該正版光碟賣出時.這時你有無權使用該片備份的光碟片 答案是沒有 因為他超出了91條第四點所謂的合理使用 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第 91- 1 條 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物為光碟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但違反第八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輸入之光碟,不在此限。 犯前二項之罪,經供出其物品來源,因而破獲者,得減輕其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5.137
pttvix:我也在等d大文章 09/12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