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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lory330 (規律的生活 Go~~)》之銘言: : 今天中午清點發現少了5萬多元 : 懷疑是一位公司的同事來提領6400 : 結果我卻不小心多付了1個0-->64000 : 調錄影帶查閱只模糊地看到交給她"一疊"鈔票 : 然後她點鈔花了約40秒才離開(她在櫃台下點所以沒照到錢 只看到點鈔的動作) : 下午打了3通電話給她 她卻不肯承認 : 請問板上的善心人士 : 對方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嗎? : 是否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 謝謝... 的確是民法179的不當得利,比較建議的作法是去警局備案, 雖然比較傷和氣,但是你拿錢回來的速度比較快。 但是因為錢是公司的,所以要經理人部門主管陪你一起去備案, 就和他說這是刑事上的侵占罪,如果乖乖還錢,就不告他 不還錢,就請公司告他,但是公司也有可能要你先賠。 你再向他求償。 就看你和主管處的好不好,可不可以和你一起去警局 請警察打電話叫他來,大家在警局一邊作筆錄,一邊談。 但是你要有足夠的證據,否則你就不OK了! 如果他和主管關係夠好,你平常又是大黑人,就比較不容易如此〔迅速〕解決。 就乖乖自己去打民事官司吧! -- 綠水本無憂, 因風皺面 青山原不老, 為雪白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226.30
hiturtle:=-=告人是講證據的..沒證據亂告..浪費社會資源=-= 11/01 22:14
Eatingkuo:我妹隔天就拿到停車證了 但學校還是堅持要罰 11/01 22:36
Glory330:謝謝你m(_ _)m 11/01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