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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ortboy (滴滴滾...)》之銘言: : 請問大家 : 在僱主意外責任險裡有規範到說 被保險人之受僱人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 : 遭受體傷或死亡 依法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而受賠償請求時 本公司負賠償之責 : 請問大家 這個依 "法" 是依哪個法請求賠償啊?? : 如果雇主有保這個險的話 到時員工發生意外 可以減輕一些對員工的責任嗎?? : 麻煩大家了 謝謝~~ 這個我有處理過 當僱主有過失時,屬民法上侵權行為時,這個法當然就是民法; 如果雇主無過失,這個法指的是勞動基準法。 拿員工死亡當例子, 如果是因為在工廠時,雇主應該維修機器卻未維修,導致可能機器損壞而壓死員工 那雇主要負民法上的侵權責任,所以可能法院判賠多少,保險公司就賠多少, 賠到保險公司設定的上限為止。 如果是原告上下班途中出車禍,這是屬於職業災害範圍 雇主要賠償員工"平均月薪資"四十五個月 但是,一般雇主都會有幫員工投保勞保,勞保在員工職災死亡時, 會幫雇主賠償員工"平均月投保薪資"四十五個月, 但是一般勞保投保薪資跟真正的月薪會有一點差異, 這時保險公司負責的部份是"平均月薪資"跟"平均月投保薪資"差異的四十五個月, 就是幫雇主補足到"平均月薪資"為止。 -- 有錯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