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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etis (tll)》之銘言: : 問題ㄧ : 請問因為九月份後沒定契約 : 我可以跟他要回管理費嗎  不懂,房子不是您在住嗎?  管理費由居住人支付,滿合理的 : 問題二 : 房東契約上寫說我不能交租屋報稅這樣合理嗎 : 房東是否有逃漏稅之虞  這就看您如何看待。  租屋報稅的話,房東勢必將稅金轉嫁於房租裡  當然,您和這位房東已一拍兩散  您要去檢舉他請查國稅局網站   : 問題三 : 我可以要求他違約金嗎  未簽約,應無違約之問題   以上個人小小看法 : 雖然我已經很急迫的找到了房子 : 但仍覺得心有不平 : 請大家給我建議 : 謝謝 ※ 編輯: lllii 來自: 59.112.13.84 (12/20 03:12)
oldning:應該是視為無定期之租賃契約 得隨時解約才對 12/20 03:12
oldning:管理費原則上應由承租人支出 另因契約無約定,故無違約金問 12/20 03:12
oldning:題... 12/20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