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injyh12 ()》之銘言: : 想請問朋友狀況要如何處理 : A男和B女結婚 而A男又和C女同居並育有一子 : 當時小孩報戶口為A男和B女所生(非認領,是直接報生母為B女) : 之後C女和A男分開 : C女想要小孩的生母並更回C女 : 這樣的話是否需要打官司? : 小孩確實和A男有血緣關係 : 要如何才能把生母變更回C女?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家上字第14號 按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訟,係在除去不實之親子關係。 而戶籍登記簿之記載,為身分之一種說明,其登記自有相當 之證明力,故關於已為戶籍登記之親子關係存否,除經司法 機關裁判確定或當事人提憑有效證明文件申請更正外,尚非 得由為登記之親子雙方協同辦理即可逕行更正,此觀戶籍法 第27 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3條第1項第12款規定之文義自 明...... 根據此判決,想變更生母的方式有二種: 1.戶籍登記變更:帶出生證明和DNA證明去戶政機關變更登記。 2.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訟:但小孩為適格之當事人,生母  不是。也就是生母不能自行以自己名義確認他人婚姻關係存在中  所生之小孩為自己所生子。生母如果未得到A、B同意,要處理這  件事會非常麻煩... 所以,推薦以第一種方式變更戶籍登記。 --      解深密經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 奉詔譯     若諸菩薩於自所有業果異熟深生依信,一切所有不饒益事現在前時,     不生奮發、亦不反罵、不瞋、不打、不恐、不弄、不以種種不饒益事     反相加害,是名七種忍清淨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226.108
linjyh12:如果沒有出生證明那是否只能採用第二種? 12/21 15:05
linjyh12:沒有出生證明且該診所已經不見了...想要重新申請也沒辦法 12/21 15:05
linjyh12:因年代有點久了(20幾年前) 她有回去當初登記的戶政所 12/21 15:08
linjyh12:也查不到當初的影本 12/21 15:09
yeechin:DNA證明呢?帶小孩去驗吧!不建議採第二種,原因如2後段 12/21 15:14
yeechin:除非小孩自行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否則不能告。 12/21 15:15
yeechin:理由參閱7226篇 12/21 15:17
linjyh12:只有驗dna就可以變更了嗎?她好像有去戶政問,戶政說不行 12/21 16:15
linjyh12:戶政說還需要有法院判決才可以變更 12/21 16:16
yeechin:就只好請小孩對非生母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了,DNA還是 12/21 16:26
yeechin:要驗,因為打官司時會用到。 12/21 16:27
yeechin:戶籍法細則要的文件是出生證明,DNA是輔助用的。 12/21 16:29
linjyh12:先謝謝y大 另外在請教一下 打官司需要透過A男嗎? 12/21 16:42
linjyh12:因C女是因為家暴離開 A男一值在找她= ="" 所以是否官司 12/21 16:43
linjyh12:只透過和B女協調取得法院判決? 之間是否需要A男 12/21 16:44
linjyh12:是否有DNA證明+B女同意 (B女和小孩關係不錯,會同意) 12/21 16:45
linjyh12:就可以獲得法院判決? 12/21 16:48
yeechin:以小孩當原告,B女當被告,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12/21 16:50
yeechin:A男頂多當證人而已。不用傳A男,光靠B女和DNA也可以成立。 12/21 16:51
linjyh12:謝謝^^~那我可以請她放心打官司了 12/21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