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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ric0309 (阿昌)》之銘言: : 各位法律版上的大大們 : 想問一下各位 : 因為我的朋友在去年 : 因為一場車禍 : 他是撞人的 : 而對方卻向法院提出傷害告訴 : 在前天判決書下來了 : 是要拘役55天,得易科罰錢49500元 : 但是這是屬於刑事部份的 : 之後我朋友向對方詢問是否願意和解 : 對方說只要拿出五萬就願意和解 : 但是和解之後 : 是否就可以撤銷掉刑事部份 : 因為對方當初沒有提民事的部份 : 所以想問問 : 是否可以因和解之後 : 刑事部份也可以撤銷 : 謝謝各位大大 刑事訴訟法238條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 所以簡單來說,既然一審都判完了,就算你和解,他也無法撤回告訴 他無法撤回告訴的話,法院還是必須要實質審理... 實質審理的話,有罪當然不會變成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1.50
ivysky:易科罰錢49500元是繳給政府的,勝訴的人拿不到的 ^^ 01/31 23:02
ivysky:不和解還是可以再告民事求償. 01/31 23:03
JackeyChen:對阿 民事責任跑不掉 但我是想給原PO知道 刑事責任 01/31 23:04
JackeyChen:沒辦法有所謂的「撤銷」 01/31 23:04
ivysky:嗯~我懂.我補充也是提醒易科罰金並不會賠給對方的. :) 02/01 01:16
ohya:如果你有和解的話,可以考慮上訴,會有機會判緩刑 02/02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