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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ef ()》之銘言: 文長恕刪 : 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 1.我若是當我外婆的監護人,我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嗎? 應該 先就你外婆部分向法院聲請禁治產吧? 然後依民法第1111條規定,應該是不存在任何"法定的監護人"了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3&LCNO=1110 所以必須一併請求法院選定一個監護人。 雖然同條第二項規定"由法院徵求親屬會議選定之.."云云 不過我想這不絕對拘束法院,況且依民法1132條...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2&LCNO=1129 法院還是有權責作處理............ 總之,您父親還是有可能被法院選定為監護人 再者,如果你是監護人的話..相關法律責任請看民法1112、1113 : 2.我若是可以順利按照我的計畫,以後離家出走和他們斷決關係 : 我會被控說我棄養我外婆嗎? : 3.我外婆若是有負債或是以後有人冒用他的身份去借錢或是作保 : 我需要替我外婆還債或是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嗎? 這跟監護比較沒關係,這應該是未來繼承的可能問題 除非是你在監督上有疏失,但這是要向外婆負賠償責任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000011103-1 : 4.我監護人的身份,是不是只有等我外婆過世後,才會自動消滅 : 還有沒有其它的方法,可以終止我監護人的身份呢?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10008140 : 先謝謝大家回答我的問題 不客氣 僅供參考 有需要還是找律師諮詢處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77.233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210.209.177.233 (05/27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