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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 265 條 (當事人準備書狀之記載及提出) 當事人因準備言詞辯論之必要,應以書狀記載其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 及對於他造之聲明並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提出於法院,並以繕本或影 本直接通知他造。 他造就曾否受領前項書狀繕本或影本有爭議時,由提出書狀之當事人釋明 之。 所以應該是自己要寄給對造,而不是請求法院寄 自己可以用傳真(如果對方是律師,比較不會賴皮說沒收到) 或是用雙掛號的方式寄給對方 請法院寄與法律規定不符合,雖然法院有時候會幫忙寄, 但是法律已經分配給當事人自行負責了ꬊ 又,有時候可以當庭才提出,但是要承擔被法官罵的風險 畢竟法官無法一下子就把狀子的內容看完 會導致法官原本想辯論終結,卻因為有新狀子要續行辯論 ※ 引述《Rechtmann (黑騎士)》之銘言: :   答辯狀正本要蓋印章,之後Copy一份,並在第一頁右上角空 : 白處蓋個繕本章,或是買個標籤紙貼上去寫上繕本兩字,正本那 : 份也可以一樣在第一頁寫個正本以示區別。 :   正本跟繕本一起拿到法院去就好,法院會寄給對造。另外, : 一般我們親自送狀時,都會做兩份繕本,法院會收一份正本跟一 : 份繕本,然後另外一本法院會蓋個收文章,上面有收文日期,自 : 己留起來收好,以免日後發生爭議。 :   次外,繕本數是以對造當事人人數為準,如果原告有三人, : 那你就必須提出一份答辯狀正本,再加上三份繕本給法院,自己 : 要留底就再加一本,總共四份繕本。 : ※ 引述《hazewind (霧風)》之銘言: : : 通知書上只寫說在開庭前提出答辯狀及繕本各一份 : : 有上網查了一下,不是很確定了解,想請問一下 : : 答辯狀要自行傳真或寄送到法院應該是確定的 : : 繕本(或影本)要自己寄送給原告嗎?還是法院會轉寄? : : 查不到有沒有規定需要提前幾天寄出 : : 麻煩好心的大大解答疑惑,謝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07.45
Rechtmann:實務上,我們都是直接交給法院就好。 06/06 23:38
VVax:民事除了起訴狀以外 都要自己寄喔 06/09 12:03
Rechtmann:奇怪?我一直都是拿給法院阿... = = 06/11 01:14
Rechtmann:難道不同地方法院風俗不同? XD 06/11 01:15
greenishish:你交給法院,法院為了便民當然還是會記,但是與法律規定 06/16 21:58
greenishish:不符,如果是律師,更應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之 06/16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