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誰來救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公司被併購後要資遣我????
時間Wed Jun 6 21:34:33 2007
※ 引述《yeiz (YA)》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公司被併購後要資遺我????
: 時間: Tue Jun 5 13:13:56 2007
:
: ※ 引述《yeiz (YA)》之銘言:
: : 先說明一下公司的情況好了
: : 當初在談合併時
: : 舊公司即有要求新要司要全數接收員工
: : 新公司也答應了
: : 所以在年初時我們就有和新公司簽了一份合約
: : 合約內有特別註明二年內不得離職
: : 之後因為一些手續上的問題(股票移轉&要至公平會說明…)
: : 新公司又要求我們換約
: : 換成和舊公司簽的合約
: : 所以醬算起來應該是算新公司也都同意留用所有員工
: : 但他現在又說要資遺我
: : 醬不是很怪嗎
既然同意留用所有員工並有簽署新契約,那就跟合併比較沒關係了,
應該要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資遣事項,
名 稱: 勞動基準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 歇業或轉讓時。
二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如果你堅持要留在公司,且認為公司資遣理由非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事由的話,
那你可以打"確認僱傭關係之訴",這個訴訟方式若勝訴,則公司要恢復你原職位,
並且公司要給付你訴訟期間的薪水,直到恢復原職位為止.
勝訴的結果很優渥,但是此種訴訟困難度較高,必須要請律師處理,
而且必須要在目前"劣勢"狀態下,盡快蒐集相關證據,何謂證據呢?
EX: 公司用"業務緊縮"為由資遣你,那你就要蒐集相關事證,證明公司沒有業務緊縮.
"不適任" 那你就要收集你自己能夠勝任此工作之相關證據.
至於怎麼樣去證明資遣事由,一般來說可以要求雇主開立離職證明書(有資遣事由).
至於是否提起訴訟? 可以由你自己去決定,另外提供你一個可以諮詢的地方,
各縣市政府 跟 勞工局 都可能會有其義務諮詢律師,以台北市政府來說,
台北市政府1F有義務諮詢律師 5F有勞工局義務諮詢律師,都提供民眾諮詢,
你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拿去問問看義務諮詢律師是否能有機會勝訴,
你可以聽聽看律師是鼓勵還是勸退的意見,因為律師不太會講明輸贏,會用機率表示,
鼓勵就有機會,勸退就打消念頭吧,若是不想要放棄的話,那就問一下要補強哪種事證,
才會讓訴訟更有機會打贏,不過此類案件建議是去勞工局的義務諮詢律師比較好,
畢竟那邊的律師會比較常接觸此類案件.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推 yeiz:我是行政職,所以不會被調去大陸,因為就算調去了也沒適合我 06/05 15:27
: → yeiz:的工作,合約上在保障年薪16個月(二個月年節獎金+二個月績效 06/05 15:28
: → yeiz:獎金。我的訴求是想繼續工作,謝謝! 06/05 15:29
通常公司想要解雇,而勞工想要留下來心態很多,但是由於發薪水的是公司,
所以要能夠穩定留下來的方式,除了用正常管道跟上司表達想要繼續留在公司工作外,
剩餘的方式其他幾乎都沒有作用,剩下的就是打"確認僱傭關係"訴訟.
: → hiturtle:那..我建議你可以找新的工作了=-=如果契約內容無保證你能 06/05 18:32
: → hiturtle:留在該公司的權益.那舊公司的契約.並不適用到新公司身上 06/05 18:32
有很多人被資遣,大多默默接受然後找新工作,但是也有人被打壓後跟公司訴訟,
此類訴訟比較困難的點是在於蒐證跟證據力,論定事實情況的困難點,
但是還是有很多勞工打贏過,所以仍可以試試看.
: 推 neveneve:保障年薪不等於是保障工作吧,只是說你做滿一年肯定可拿 06/05 20:18
: → neveneve:16個月薪水,但中途被資遣就沒了呀 06/05 20:18
如同版友所說,契約一般來說都是寫保障年薪居多,主要保障你的一年的薪水數額,
但是此不能保障你的工作飯碗,除非契約上載明保障你工作期間不受解雇.
建議原PO可以跟公司再協商看看,如果沒有好回應的話,那只能快點蒐證或找其他工作.
以上是個人意見,有錯請指正,謝謝~~~
--
論文題目:職業災害調查之研究
論文主要探討職業災害調查程序現況,重大職業災害傷亡是否屬刑訴業務過失致死罪?
職業災害調查是否該動用刑事偵查權來查明肇因?
因此 徵求法官 檢察官 警察 勞動檢查員 給我作為論文訪談對象,
有沒有好心人認識,介紹一下,小弟必定請吃飯作為答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9.4
→ hiturtle:其實原PO如果拿的出和新公司簽過的那份約.那勝算很大很大 06/07 00:16
→ hiturtle:可惜的是.沒事去改簽回舊公司..只能說上次當學次乖吧 06/07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