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festream (舞蝶飛揚偎紫煌)
看板PttLifeLaw
標題【閒聊】法院半日遊
時間Fri Jun 15 02:10:06 2007
因為小弟下個禮拜要去嘉義開民事庭
我以今天趁出差機會到了基隆地院旁聽
我到的時候是下午2點....留下鬧的沸沸揚揚的,
一問原來是之前公務員刷國旅卡換現金的案件....一梯次看起來快100人
雖然我很好奇,不過目的不在這,還是走到樓上民事庭!
民事庭進行速度蠻快的,當被告未出庭,
法官會問:「被告未到,原告是否有要補充的」
律師都會固定說兩句話
「請求依照辯論判決」(這一句不確定)
「請求如起訴狀判決」
法官就會宣布判決時間,約一分鐘一庭(好快)
中間有幾個有辯論的庭,不過都是小案子!
大概的經驗如下:
1.法官沒問你,不要搶答,兩三次後就會被念。
2.不要有情緒性字眼。
3.說過的話或是提過的證據,法官看過資料都會知道,不用重複,會被念!
4.即使對方說的話你不贊同,也不能中斷對方的話,有異議,對法官說就好,
毋須跟對方搶白!
5.法官問話都蠻一針見血,最好想清楚再答!
一點小小心得文,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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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35.115
→ lifestream:補充,那句話是「一造辯論判決」,銀行會不會太惡劣? 06/15 02:40
→ Rechtmann:自己被告了還不來出庭,要怪誰?= = 銀行也是要賺錢阿 06/15 02:42
推 lowenli:小額都是這樣,一堆銀行法務,一次開1-20庭,習慣就好.. 06/15 03:01
推 lifestream:真的耶!他們都一次開3、4庭..... 06/15 03:39
→ zobow001:法院案子那麼多~一直重複說些有的沒的當然會被法官罵XD 06/15 16:51
→ Rechtmann:我印象中開庭很少超過三分鐘,都只有講「如起訴書所載」 06/15 17:54
→ Rechtmann:或是「如答辯狀所載」,很少有言詞辯論的機會... = = 06/15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