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GiroGiroGiroGiroGir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車禍理賠 估價單與發票金額不同 要如何 …
時間Tue Jul 10 15:44:33 2007
※ 引述《flywind1209 (飛翔風~)》之銘言:
: 由於對方肇事逃逸,所以車損部份我先回原廠修理自付
: 現在要告對方及公司民事賠償,問題來了,修車費用
: 原廠給我折扣算10萬元,但估價單零件及工資共12萬元多
: 我要怎麼跟對方求償呢??
你是說開給你的單據,金額合計是12萬多
但是實際上只收你10萬?有沒有這麼佛心
基本上還好我不是你的對造....所以我不知道 @@a
: 補充說明 因考慮到折舊問題 那法官折舊算法如何依據呢??
: 請指教.
折舊其實交給法官去傷腦筋就好,而且折舊只限"零件材料"這部分
工錢(純修繕費用)是沒有折舊的問題低...
至於實務上大部分折舊算法,會去參考行政院曾頒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以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以自用汽車為例:1是五年,故得出2是0.369
用白話簡單說明一下,一個汽車零件每年都會折舊千分之369的價值
而損害賠償的原則,是在回復損害發生時應有的狀態(多一毛都不可能)
所以如果你的車子在事故發生的時候,價值已所剩無幾 (自己估看看)
那這部分(汰舊換新的零件)你就不要索賠了..(但修繕費用是不折舊的喔)
畢竟無理由的請求也只是多花裁判費而已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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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0.84
推 shaoan:請問,為什麼多的請求只是多花裁判費呢? 07/10 18:11
因為無理由敗訴的部分,要由原告負擔裁判費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219.81.148.135 (07/10 19:51)
推 JackeyChen:修改最一句,以此推文註記 ψ-(  ̄. ̄)a 07/10 19:52
推 flywind1209:對方肇事逃逸 我無肇事責任 我應該會勝訴 ... 07/10 20:03
→ flywind1209:只是回歸主題 所以我求償金額已估價單為主囉..?? 07/10 20:03
推 Kniveschou:他們會找你談和解 如果不和解的話刑責不輕 07/11 01:53
推 Kniveschou:如果你沒受傷的話 那個就不是肇事逃逸 是民事糾紛 07/11 01:54
推 sunhappy:估價單只是估價吧,收據才是實際支出的證據,估價單要怎麼 07/11 19:10
→ sunhappy:證明這是你實際支出? 也許你去很多家估價,拿最貴那張給 07/11 19:10
→ sunhappy:對方求償,還是拿收據去求償比較好吧 07/11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