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ttArn (pttArn)》之銘言: : 狀況: : 1.當初進來這家公司是以簽約制的方式,約期是一年,做不滿要高額違約金。 : 2.這家公司滿惡劣的,會以各種法律來制約員工,還聲稱他們有律師團。 : 3.大部分員工因為不懂法律所以被他唬的很慘,我也是之一。 : 4.可以確定的是很多同事都被告了,因為稱不到約滿,有的簽五年,慘絕人寰。 : 5.我進入公司1個月後,因為公司人手不足,則被外派到某政府單位駐點維護(沒有另外簽 : 約,原本的合約沒有提及會到公司以外場所作業)。 : 問題: : 1.我的合約比政府維護合約還早到期,公司有辦法依法條將我留下嗎?(我當然是不想留下 : ) 兩個不同的契約,互不相干 : 2.我即將約滿走人,也在離職20日前提出離職要求,主管已經簽章 : 可是老闆始終不簽,已經過了1個禮拜,離職單也不還我,如果公司耍詐說我沒有提前提 : 出,要求我在留一個月,我有辦法避免嗎? 時間到就可以走了 擔心的話就寄個存證信函去吧 即使到時擬提不出什麼離職申請的證據 除非造成損害 不然也不會有什麼賠償的事情 就是生活會不痛快就是了 : 3.合約到期是否有辦法一走了之,公司有可能用什麼方式將我強迫留下? 法律上,沒有 其他的,看手段囉 : 4.我另外駐點後,我原本的合約還有效ㄇ? 要看你當初怎麼約的 這比較複雜 : 5.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最好是可以列法條給我,我是有去查過,因為對勞基法與法律 : 不是很了解,也是似懂非懂,請有法律能力的朋友幫忙解惑 主要就是勞基法15、16條 不過因為法條沒明寫 很多解釋單看勞基法是看不太出來的 建議你可以去找一本勞動法的書看一下 比較有幫助 --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 太多用不著、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 , , 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文具、玩具、娃娃、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 趁著剛過年學期還未開始,若您大掃除整理有不需要的書籍、任何雜物,*** 歡迎來公益版Ptt-Charity給需要的單位,您用不著的東西可能就是他們的寶貝!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給最需要的人珍惜,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一舉數得喔! 市民廣場->3.PttAction->7.Ptt-Charity 公益版歡迎您一起舉手之勞做公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