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我也想組一些剛彈阿)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註明轉載出處,還是犯法嗎?
時間Tue Jul 17 16:49:48 2007
※ 引述《aova (菲仔是塊豆腐)》之銘言:
: 而且圖片上也有清楚的註明出處
: 而且A公司並沒有來電告知或寫信要我把圖拿掉
: 直接就寄存證信函,告知和解條件
: 我的想法是我有註明出處,它寄存證信函的第一時間也撤下
: 我說我已經撤下了,
: 可是對方公司態度很強硬,說撤下是一回事,不和解,他們還是要請律師來解決
: 這樣我有辦法解決嗎?謝謝……
我覺得7000如果可以避免掉訟爭,是可以接受的數字
畢竟你若找律師,光諮詢的花費可能就高於此...
如果負擔不起,或許可以考慮請對方降低金額
至於本案法律問題的話,大概是這樣(以下均引自著作權法)
1.你可能侵害了26-1條或27條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26-1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27
2.法律效果在92條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92
3.你如果想爭執的話的辯論重點在65條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65
也就是說符合65條的話就不會有92條的問題
但這是有一個辯論空間,當然也是一個談判(和解金押低)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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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間的意思就是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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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4.248
推 aova:謝謝您^^..我想我知道怎麼做了T_T 07/17 18:01
推 Rechtsanwalt:"合理使用"的要件越來越嚴格... 07/17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