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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 有約定好的東西就該給人家 工作最重要的就是上班時間有來、有來就要給薪水 你覺得這個人不堪用,那就辭退 今天以你的角度來看,認為試用期要給薪水對店家不利 那反過來今天你是勞工時,如果試用期可以不給薪 為了爭取機會,即使無薪你還是要做 而實務上雇主用這一點在坑人是絕對有的 現在要給薪都有了,萬一法律說可以不給薪,還不天下大亂 也許你遇到的人真的很混,但不能因為個案就推翻原則 今天遇到有人被要求無薪試用半年 到期後不肯僱用,要求繼續無薪試用 例子極端了點 但確實存在 如果今天僱用到不合用的人,法律還強制僱用 那才是真的對做老闆的沒保障 如果不是,乖乖給錢把瘟神送走吧 應徵時看走眼是常有的事 麥當勞能說我有供餐就不用給薪水嗎? 例子亂舉一下 總之,在講法律不公前 先考慮一下法律所要保護的目的(不見得是特定人) 另外,惡法亦法,即使你認為再爛的法律,還是要遵守 除非想辦法修法 ※ 引述《dearlayla45 (草莓泡泡)》之銘言: : 其實是不行吃 : 只是我們想說小孩子打工也累 : 他們要吃我們也不管 : 我們良心上可以說都沒有壓榨員工 : 還常帶員工吃飯 : 出國也都送東西給他們 : 不是我要說 : 我工讀生現在3個都是做超過一年 : 現在離職的是因為畢業了要找工作不打工了 : 只是我覺都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們店家嗎? : 請到這種員工都是我們的倒楣嗎? : 勞基法不是要保障那些可憐員工嗎 : 那我們店家怎樣保障自己? : 我打去勞基處問他說叫我們自己想辦法 : 有點感嘆 : 謝謝大家解決我們的問題 : ※ 引述《dearlayla45 (草莓泡泡)》之銘言: : : 我真是沒欺負他阿 : : 他來3天吃吃喝喝 : : 事情也沒做多少要步就是做了也做不好 : : 看到我們再用東西也不幫忙 : : 在旁邊默默看 : : 叫她學什麼他學不好 : : 有一次還回我說那又不重要幹麻學 : : 這種態度我當然不用他 : : 她還說是我們強迫他離職 : : 是問一個做不好事情的員工你會要用嗎? : : 請到這種員工真是沒辦法可以預防嗎? : : 要是接下來的人都這樣那我要怎麼辦? : : 倒店嗎 : : 上次還遇過是競爭對手店派來應徵的人! : : 幸好她沒跟我要薪水.. : : 真是沒有辦法可以預防嗎 : : 我請一個人來幫倒忙幹嗎? : : 還是很謝謝大家 : : 解決我疑問! : : ?※ 引述《dearlayla45 (草莓泡泡)》之銘言: : xxxxxxxxxxx: : 由於因為這次的試用期的事件 -- 一、當有用不到的東西時 二、不妨捐給需要的人 三、可以得到更大的快樂 嗯... ^ ^ > < 好冷.. 。。 超人? ‵′ 噠啦 _ / / ╯ <> ||   ╯\ << || /\ 怎麼走? 市民廣場 → 3.PttAction → 7.Ptt-Charity公益版 作好事最快樂 >w<: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3.208
saturnyy:工讀生跟聘僱正職員工的成本就是不同的~ 想省錢就要承擔 07/18 09:19
saturnyy:承擔風險,離職率跟變數也大,學生是不會長久幹下去的XD 07/18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