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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dcfw (我要哭了)》之銘言: : 昨天是我們學校的新生訓練,各社團皆有攤位擺出靜態展覽, : 當我在試玩滑版時不慎摔倒,滑版滑了出去, : 剛好撞到了管樂團的譜架,譜架也湊巧的落在一旁的長號上, : 造成長號上一個凹陷,不過聽他們說凹陷並不大, : 他說我必須負起維修的責任,也就是負擔修理的費用,大約500元, : 我對這結果毫無怨言,只能怪自己比較倒楣, : 但是該社團的指導老師好像為此發了很大的脾氣,要我賠償一隻全新的長號. : 該把長號JUPITER JSL-636L全新的大概23500元左右 : 我查了它的購入日期是前年6月,使用者不知道有多少人(因為是學校的樂器) : 因為年份跟衛生的問題,現在的二手價在10000以下, : 說不定不到5000(很多人吹過) : 聽管樂團的學生說那老師人很好,只是有時候情緒不穩定(又有點嘴賤) : 他們說那個老師的用意是希望我能去跟他討論該如何解決,沒有惡意, : 明天中午我會去找那老師討論這件事 : 但怕事情有個萬一,想先找個合法的途徑能夠保護自己權益, : 希望板上的專家能給我個答案,謝謝! 其實這種事情應該跳脫出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損壞賠償關係 如果就算開到校長層級,也不能說大會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如果你不能接受全新的賠償 你可以透過鄉鎮市區的調解委員會 畢竟學校的資產不是指導老師說了算 而且學校的資產一定的購入價格、使用年限 絕對不是賠償全新的一支 想想看,當A車撞了B車,如果只是小擦撞,絕對不是賠償一部新車吧 而且學校資產一定有折舊,一般假如堪用五年,而到報廢前一天才被 你撞壞,反而要賠償一支新的,也不合理 假如學校堅持,你也可以說明,將跳脫學生與學校之間的關係,向法 院申告以求減輕給付,你雖是學校的學生,但民法也不是不保障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