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dowbatw (Dowbatw)》之銘言: : 版上的各位好 : 我遇到了消費糾紛,由於我是一個未成年人,考慮到處理方式的簡便,我決定直接採用訂 : 定法定代理人否定契約效力的方法要求退貨。 有些情況可以..有些不行..你的情況個人認為不適用.. 請參考民法77條..我幫你把條文轉過來 第 77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衣服我把他歸類於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物品.. 應該不會算不合理吧? 必盡你出門在家總是都需要使用到才對? : 現在我遇到一個問題,存證信函的寄送對象是要寫對方的總公司或是分店? : 因為對方分店可能近期就要關了,所以不知道是不是寫總公司比較適合? : 另外我自己也是學法律的,想要請教版上的各位一些法律問題(也就是我的情形) 我的看法是不用寫了..旦真想寫又不知道寄那...很簡單 二邊都寄就對了..可是你的情況..個人認為寄愈多..浪費愈多郵資 : case如下: : 我遇到了一個消費糾紛(買衣物) : 奇怪的一點是,商家一開始便告誡「不能退換貨」,而結帳台後也有明白告示,但我以為 : 是指褲子上的牌子剪掉了之後才不能退換貨, 我修了你部份文的分段..抱歉 基本上先看這一點..這店家並不奇怪.. 而是明確的事先告知了你有關你的權益的事項 而且更簡單點看..如果店家沒有寫明可退換貨 而且法律也沒制定他需要給消費者退換貨的權利時 依法而言..該物品就是無退換貨的權利.. 因為只有消保法的19條中的規定了消費者有權退換..旦這也限特種買賣 而民法中的規定是物有瑕疵的情況下.. 而在此事的事件中..應該不符合消保法也不符合物有瑕疵的情況吧? : 因為沒有試衣間的關係,我當時只好用直覺 : 買褲子,在結帳時門市人員也告訴我不能退換貨,一面講一面剪掉牌子,我當時也不以為 : 意沒有注意到,回家後才發現尺寸不符,後來要求退貨,遭對方的「不能退換貨」規定阻 : 止。 店家的作法合理而且合法.. 必盡這家店家以寫明了"不能退換貨"也事先告知了"不能退換貨" 所以在這一點上..店家絕對有權拒絕退換貨給你.. 這是法律給予店家的基本權利..和你的權益不衝突.. 就算店家沒事先告知"不能退換貨" 那也不代表你有權主張退換貨的權利..原因就在上一點之中 : 請問這中間的法律爭點?以及他們這麼作有沒有違反誠信原則?一般的消費習慣(也就是 : 我對於褲子所附牌子可以用作退換貨完整的根據)是不是可以幫助我退貨(即使我已經成 : 年)? 違反誠信原則? 說真的我看不出那違反.. 是店家事先告知可退換..而事後不給退換嗎? 不是吧..店家事前就很誠實的告知了你..他們不給退換?沒錯吧? 而一般消息習慣? 抱歉..一般的消費習慣中好像沒有到家家都可換貨的地步 你所謂的一般的消費習慣其實是你自己的消費習慣 而且店家事先告知的事..只因為你想退..你就否定他的合法性? 這樣說好了就像家電..你在大賣場買7天可退..你買習慣也退習慣了 改天你到家電行買家電..事後要退..你明指消費習慣上大賣場都可退 家電行不給退..違法..你認為合理嗎? -- 感情的路上..一定會有人領先..有人落後 領先的人有沒有想過適時的停下等候.. 落後的人有沒有想過適度的努力追上.. 相互成長的喜悅..往往都會在這個過程中得到.. 黑羽斷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