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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ackboom ()》之銘言: : 我在網路上買東西 : 當初他給我的結標信是寫著: : 您好!得標金額共800元,郵資50元另計 : 但是 : 過沒多久 : 他卻再寄一封信您好!兩張郵資共100,總共900元含運費 : 請問這樣子該怎麼算........ : PS......買的東西大概只有各只有1/4張A4紙的大小+重量 : 雖然份數是二 : 但他這樣算合理嗎? 契約行為 以雙方意思表示同意為原則 如買賣雙方對於運費金額有所爭議 可檢視原始拍賣文件 依照民法 賣方是有權撤銷或更改契約 但你也有權提出賠償 可以請C大解釋一下 我對於這個不大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97.67
chct:米球板友過謙了,個人意見亦與米球板友相同。對號入座的C。 03/10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