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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hui (536+24+565+24)》之銘言: : 最近因為鞋子數量變多擺放不下, : 因此有幾雙會擺在鞋櫃外面, : 一般來說大概有三~五雙會擺在櫃子外。 : 有時家裡客人多就會增加。 : 本來相安無事, : 結果現在三樓鄰居卻以「這是公共區域」為由, : 要求我們不能在樓梯間擺放鞋子。 : 想要請教的是, : 三樓鄰居也有在樓梯間擺放鞋櫃、傘桶跟買菜推車, : (實際上擺放的東西比我家還多, : 只是我們平日不會經過,只有他們自己跟四樓鄰居會經過) : 以「公共區域」為由要求我們撤走鞋子合理嗎? : 謝謝:) 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 雖然您為住戶 但樓梯等地為公設 故為共同持有 其實不管是怎樣 堆放鞋子如果他加上一句 妨礙逃生 這就夠嚴重的了...雖然您會認為是欲加之罪 但樓梯本就應保持暢通 至於檢舉部份 其實您可請管委會出面 如無管理委員會者 就開住戶大會 或者請當地里長(這是比較傳統的 無法理依循) 建議以和為貴 溝通協調才是上策 最後再把法條搬出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15.15
hsuanhui:真的很感謝你^^ 原則上還是希望能夠溝通 大家畢竟是鄰居 03/11 23:02
hsuanhui:謝謝您提供的資訊,這樣要溝通也有個基本的知識了:> 03/11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