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iung9 (只要線條,不要肥肉)》之銘言:
: 朋友的親戚向他簽下一百多萬的本票
: 目前已經聲請強制執行並收到判決確定書
: 並已經向國稅局調閱財產
: 親戚名下除了舊車且無利息所得也沒工作
: 只有一尚在貸款中的房子
: 問題是如果朋友對親戚強制執行
: 那房子拍賣的價錢可能連剩下的的貸款都繳不清(銀行是第一順位)
: 朋友可能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如果是這種情況,我會逆向思考:
仍然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拍賣那唯一的房子,試想,如果債務人為了
保住房子,難道不會拿錢出來解決這100萬的問題嗎?
畢竟,房子被法院拍賣掉的價格,通常不會比委託仲介出售來得高,
也就是說,拍賣的結果,對債權人固然(可能)拿不到錢(到底拿不
拿得到,必須視實際上還剩多少貸款未付清,而不是只看土地登記謄
本上的最高限額抵押權設定金額),但對債務人造成的損失恐怕也不小。
此時,如果債務人想保住房子,他自然會思考要不要出面跟你們談如
何還這100萬(分期或打個折),然後讓房子不要被拍賣。所以,你們
聲請強制執行的結果,仍然會在心理上,對債務人產生相當程度之壓力。
看一下抵押權設定金額是多少?瞭解一下那房子目前市價是多少?
最好可以查到目前還有多少貸款沒有付清。
以上想法,提供你們參考討論看看。既然橫豎都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
何不"賭一把",把問題和壓力丟給債務人,讓他「上談判桌」來面對。
: 請問
: 是否可以對這房子做假扣押防止脫產
: 否則是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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