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練魔「法」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網路拍賣名牌被說是假貨
時間Wed May 14 17:58:59 2008
※ 引述《ferrari0319 (捲)》之銘言:
: 半年前我幫同學在Y拍上面賣了一個愛馬仕的皮夾
: 皮夾的來源是他表姊的前男友送的
: 最近買家打電跟我說 他去愛馬仕專櫃逛街
: 付錢的時候拿出皮夾 店員跟他說那是假貨
: 他說不想把事情鬧大 所以打電話給我
: 我當下有點被嚇到 所以答應要退錢
: 後來詢問我同學 他說他表姊跟他說如果她前男友沒騙她 那就是真的
: 這樣我也只能相信那個皮夾是真的
Hermes的產品,不管是小的皮夾、領帶,還是大的牛皮包、鱷魚包等,
購買時專櫃都會開一張黃色或白色的original(原始購買證明),上面
會記載「專櫃地址」、「產品代號」、「產品樣式」等詳細資訊。如果
是鱷魚包,還會有「皮革證明」文件。
然後購買時,Hermes公司也會建立電腦資料:什麼時間賣出什麼產品,
還有客戶的基本資料建檔。如果是在國外買的,還會登記客戶的護照號
碼。
所以要舉證「皮夾是真品」,應該請表姊找到前男友,提供那張原始
購買證明,或請前男友提供相關購買資訊,以向Hermes專櫃查詢。
: 請問 我該如何處理呢?
: 我要怎麼證明那個皮夾是真貨? 對方是否能證明他拿到的皮夾是假貨?
: 又怎麼能知道他要拿來跟我退的 是不是當初我賣給他的皮夾?
要證明「退貨」和「出貨」的「同一性」,應該由「買家」來負舉證責任,
特別是「離當初交貨,如果已經有一段相當時間」了。另外,因為你當初
拍賣應該有留存照片,如果還在,應該提供出來和買主一起比對,以解決
雙方爭議。
: 我後來打電話跟他說明 沒有辦法退錢給他
: 我同學不退給我 我也沒有錢能退給他
: 他後來說要去找警察來學校
: 另外 我當初有跟我同學收五百元的代賣費用
只是一個皮夾,應該好好處理,避免鬧上法院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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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0.111.7
推 Deathcat:先想辦法確認賣出的是真品還假貨 05/14 20:42
→ Deathcat:買方的片面之詞未必可採~如可證明賣出是真品就不用擔心 05/14 20:43
推 ferrari0319:可是同學的表姊人在國外 男朋友也應該沒連絡了 05/14 21:36
→ Rechtsanwalt:都發生糾紛了,也要想辦法去查證清楚阿~ 05/14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