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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yaer (Tayaer)》之銘言: : ※ 引述《JackeyChen (苦海無涯 <囧>)》之銘言: : : 基本上,字眼雖用繼承,但長孫的老爸還在的話就沒有繼承的問題 : : 不過,法律上應該會變成贈與,並且因為是以遺囑方式表達,所以叫遺贈 : : 如果怕遺贈出問題(遺囑的擬定部分)建議找律師諮詢.... : : 花一點小錢應該就可以妥當 : : 沒有剝奪掉的話,當然有繼承之權 :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000011145 : : 如前所述囉 : 首先很感謝您的答覆 其實不會,因為我有點看錯 之前誤以為奶奶還在= = 看太快了,不過不影響結論就是.............. : 因遺贈的部份超過其他應繼承人的應繼份 : 使我明瞭有特留份的問題 沒提到特留分,是原本以為事情沒那麼複雜 : 還有一事我想請教 : 特留份好像不足的要由受遺贈人支付 : 但是我大舅他們怎麼樣也不肯把這筆錢拿出來 : 因為她說她要付贈與稅 : 又要補足其他應繼承人特留份不足的金額 : 所以遲遲不拿遺囑去登記那間房子 基本上光拿遺囑是沒辦法去辦登記低 第一步還是要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才能有後續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D0060003&FLNO=123 至於,遺贈喬不攏,這是人的問題而不是法的問題了 話說回來,辦理繼承登記後,是繼承人公同共有狀態 該位長孫想取得所有權,除了跟繼承人辦理移轉登記外 就是去打官司吧,打官司的話,除家族很難看外....... 有一個好處,特留分扣除這個可以一併算清楚一點 : 寧願就這麼放著懸而未決 : 我想請問一下其他的應繼承人(我小舅他們) : 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 再次求教 感激不盡!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41.32
dayaer:感謝J大不吝解惑 orz 05/24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