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nster0926:謝謝 hotwingkng大的詳細說明^^...謝謝你xd 05/28 14:37
※ 編輯: hotwingking 來自: 61.227.31.51 (05/28 23:41)
※ 引述《monster0926 (★涼風有訊)》之銘言:
: 各位法律版的版友們您好,
: 我遇到一些難題,希望借助各位專業知識幫助我。感激不盡!
: 因為我們有在網路上專門販售手繪卡片。為每位客人畫出獨一無二的圖。
: 所以,給客人的都是我們的手繪原作。
: 可是有遇到一些客人會開始詢問,例如:
: 1.我收到你們的手繪卡片很喜歡,可以把圖自行掃描放在我自己的網站當首頁嗎?
: 2.我可以把我買的卡片,自行把圖做調整用在i cash卡上嗎?
: 大概諸如此類的問題。
: 不知道像這種圖畫類原作商品,雖然是對方有付金錢,但是難道版權是跟著對方跑嗎?
: 因為我們比較害怕萬一有廠商看上,只要以低價買入商品,卻大量生產。
: 又,因為畢竟網路上較無法判別對方意圖,
: 也許對方說是私用,萬一真的拿去大量發行該怎麼辦呢?
: 不知道身為創作者的我們,是否依然持有其已販售的作品版權?
: 這個問題困擾我們許久,
: 希望懂法律的大家能不吝說明。謝謝大家^^
著作權聲明
本網站之手繪卡片插畫,原作者仍保有著作權財產權等各項權利。
任何重製、改作,或掃描為數位檔案格式,皆是對原作者著作權之侵害。
本人授權合理使用之範圍如下:
1.經本人同意(書面或電子郵件)作為插圖之布落格(限原購買人,限原布落格)
2.經本人同意(畫面或電子郵件)使用於i-Cash卡上(限原購買人,限一張i-Cash卡
大量授權方式:
若有商業使用之用途,需作大量重製,可洽詢本網站討論大量授權方式。
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之合理使用空間非常小,因為原物只有一件,
重製一件就是重製全部,所以實務上對於重製他人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
合理使用範圍相當限縮。
因此你的列示合理使用跟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不同,你的列示部份其實
就是構成契約的一部份,即是著作權之個人授權,你開不開放悉看個人
對於市場的變化而定。
畢竟,新作家在市場要能被肯定,有時也是藉著Fans的傳播,或者
藉著網際網路來增加知名度,來增加曝光量,一開始就層層保護,
是不是最好的選擇?這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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