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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gundam (love & peace)》之銘言: : 請教版上的前輩們 : 我哥今日於環河北路與延平北路交會處與一機車發生擦撞, : 之後有請警察來處理並立即將對方送往急診, : 由於對方頭部著地(有帶安全帽)與一些小擦傷, : 不過急診後開出之診斷證明書輕微頭部外傷且小擦傷亦為不需包覆之傷口。 : 警察希望兩方能於七日內和解,若無的話則照程序來走, 警察沒權利要求你7日內和解 能只能作丈量跟紀錄,還有做筆錄 他只會問要不要送鑑定 送就是A2案件--有人受傷案件 不送就是A3案件---息事案件 不過要請保險的話最好還是A2跑比較好,不然怕有爭議 你沒初判表保險公司有意見時就麻煩了 如果警察那樣說,又說你不和解你會怎樣的話 記下他背號請督察室找他去泡泡茶 看是不是跟對方是好朋友,還是小朋友 : 而對方目前表示就照法訂程序來做,假設之後鑑定為五五波, 最好他說的算 不過我還是建議你把事情原由說清楚 還有現場圖 我也不敢說是怎樣 都沒資料誰能救你 一切還是以鑑定為主 : 又我哥有汽車第三責任險與車碰車車體損失險, : (為表誠意對方之車損與醫療費由我方保險支出,我方車損自行吸收) 老實說這樣不好,會被吃死死 雖然說你會交給保險公司楚哩,可是保險公司可能會為了省錢亂搞 就準備被告吧 而且不要覺得有保險就有那種就算沒錯也認錯,都給保險公買單的心態 重點你哥有沒有違規(自己心知肚明) : 請問這狀況下是否請保險公司出面꜊ 依你哥保險 保險公司在報出險後本來就應該出面 : 若有其他建議亦請前輩們多多指教,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51.149
newgundam:感謝您的回覆,不過我哥已經決定全部由保險公司處理了, 06/03 18:14
newgundam:接下來就等對方如何對應了..再次感謝!! 06/03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