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tia (水母)》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玩的線上遊戲舉辦國際繪圖比賽,
: 台灣官方提供每人一千萬虛擬錢幣的參加獎,
: 根據之前我有參加過同個遊戲的比賽推斷是只要報名就能夠拿到這筆錢
: (折合台幣約33元...是不太多啦)
: 我基於不想留下沒參加的遺憾,大概花了20小時畫了一張圖
: 報名比賽需要給的資料是遊戲帳號密碼、伺服器、遊戲中的名稱、主題與網址
: 所以我畫完之後就傳到相簿和BLOG(我想看網友留言嘛)
: 成功之後在上週四凌晨約3點把資料傳到活動網頁上
: 但是一直沒有刊登出來(有報名就會刊登,感覺審核沒有標準)
: 但是我黨友上週六的圖卻已經出現在官網連結了
有幾個疑問:為何你已經從報名系統上認為成功上傳了,但後來卻他人被盜用?
難道是主辦單位有內賊?你上傳的網站或blog就是台灣(官方)主辦單位建立的
嗎?台灣(官方)主辦單位有無聯絡地址?
先就刑事責任追訴部分,提供以下意見:
: 我覺得很怪所以寫信給官方客服詢問,對方回答說還在審核當中
: 因此我也只能耐心等候
: 但是本週四晚上,我黨友分別以電話和MSN訊息告知我的圖被盜用了
: 對方把我的簽名蓋掉(改作部份)並且以他的名義報名此比賽
: (所以有公開展示且可能有不法所得)
: 我非常生氣,除了再次向官方建單投訴以外還有在遊戲討論版上公佈這件事
: 有些網友回應表示應該可以控告對方,
: 我也希望能夠給對方一個教訓並且逼迫遊戲公司正視活動漏洞
: (朋友之前被盜帳號,官方即使收到消保官公文仍然擺爛,
: 我只有建單不太能夠期待該公司會有正面回應...)
: 所以擬對該侵權玩家提告
: 如果有警方公文或者法院判決書之類的,或許遊戲官方會處理吧...
: 但是我沒有跑過這種法律程序,
依照你說的事實,對方可能同時構成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同法第91條
之1第2項、第92條及第93條第1款之罪:
第91條第1項規定: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91條之1第2項規定: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92條規定: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
、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93條第1款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
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害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規定之著作人格權者。
以上各罪的成立,涉及到下面幾個法律概念的證明:
一、原創性:
這是享有「著作權」的基本要件。依司法實務標準,認定「著作」具
備原創性的之門檻很低。
二、接觸:
指被告曾以某種方法接觸到「被侵害著作」,或他人有以任何方法接觸
到「被侵害著作」的可能性。
三、實質近似:
指將被告的「侵權物品」和告訴人的「著作物」進行比對之結果,兩者
完全相同或實質上雷同。
關於你的案件,在處理作法上:
請蒐集對方的基本資料(姓名、或IP出處,或請比賽單位提供),及對方
擅自盜用你圖的證明,包括舉證「對方確實有『接觸』到你作品的可能性」
(因為是公開的像簿?且相簿未設加密或防止下載功能?)、「對方盜用
你圖的事實」,還有「那張圖確實是你自己創作」的證明。
依照你前面的說明,blog及官方網站上的網頁資料中,可以達成上述證明
的部分,都要設法列印並保存下來。另外,如果可以提出「你時間上先上
傳成功」的證明(主辦單位有無上傳成功的mail通知呢?)更好。
檢具上述證據,並把整個事情經過依照時間發生順序寫下來,並且再說明
你報名資料、圖上傳的系統操作流程,整理成一份「刑事告訴狀」,向台
灣(官方)主辦單位聯絡所在地的管轄法院地檢署提出違反著作權法第91
條的告訴。
: 想請問板上的法律達人:
: 1.我需要搜集哪些證據
: 我有想到的是我當初繪圖的草稿、中途歷程、完成圖檔(PSD檔含圖層約31MB)
: 我上傳檔案到相簿與NLOG的時間(可能要去跟PIXNET要看看...)
: 我與對方的參賽資料上傳時間和對方傳到相簿的時間
: (這個資料要找遊戲公司要...)
你說的這些證據都應該提出,草稿可以證明圖是由你創作,最好要能證明草圖的
「創作時間」(如果是電腦繪圖,有檔案建立時間)。
「上傳時間」則可以證明誰先誰後,「上傳時間在後者」應該要舉證「自己也有
相同草圖,所以兩張圖之所以會「實質近似」,只是兩人"英雄所見略同"下表達
出來「偶然」雷同創作。否則,如果「上傳時間先者」,也可以合理說明「他的
圖有被他人接觸之可能性」,則除非「上傳在後者」能成功推翻「上傳在先者」
圖的「原創性」(基本上很難,小孩的塗鴉可能也具備「美術著作」的原創性),
不然,「上傳在後者」會被認定為侵害「上傳在先者」之著作財產權。
: 要我當場畫一張比對畫風也可以啦
: 2.這算智慧財產權的保障範圍吧?
: 不太清楚要從哪邊開始...
: 因為是剛換到新工作,如果請太多假跑法院問狀況不太好
: 我怕被炒魷魚......
: 3.現實的問題...這樣提告大概要花多少錢...
提出刑事告訴,無須費用,讓對方來跟你談和解(包括民事賠償一起談)吧。
: 也是因為剛換工作青黃不接的時期,而且前兩週受訓期不給薪水
: 訴訟費用要花很多的話,我最近付不太出來啊...O口Q
: 我很想給這個隨意盜用別人心血的傢伙一點教訓...
: 而且我黨友們也有為了這個比賽努力畫圖
: 我不希望朋友的心血也遭到其他不肖玩家毒手
: (我被盜圖似乎不是這活動的第一例,我想殺雞儆猴一下>_<)
: 感謝大家看完我落落長的陳述<(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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