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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ggmadux (forever_heat)》之銘言: : 今年畢業後要到醫院上班 : 是有聽說通常醫院都要簽1~2年不等的合約 : 如果要提前離職就要賠違約金 : 可是我又沒拿到簽約金 : 怎麼會有違約金的問題呢? 簽約金和違約金是兩回事 違約金僅是當一方違約是給予對方預估損害填補以及違約人的違約懲罰之用 簽約金是拿來增加當事人簽約的意願或是變相給予高於一般行情之薪水 兩者並無對價關係不可混為一談 : 請教過相關的從業人員 : 大家都覺得很正常 : 因為醫院要培養一個人需要花時間跟金錢 : 可是哪有公司不用職訓就可以用人的阿? 所以資方認為他花了時間金錢訓練該獲得相對的回報 不然就請受訓者自行負擔這筆金錢有錯嗎?? : 可是我就是覺得很奇怪阿? : 為什麼只有資方認為勞方不適用時可以解聘 : 可是勞方卻不能因為資方的福利不好而離職 因為資方的福利有哪些通常都是一開始就可得而知(別說你不會也不敢問) 可是資方卻不知道妳這人到底有沒有問題 今天妳事後發現別的地方福利比較好那是你自己沒有事先比較好的問題 和該資方無關 : 我也是正常工作阿 : 也沒有拿到任何額外的福利 : 為什麼要簽合約? 有限期限約僅為資方想降低人事流動率 尋找符合需求的員工這是資方的合法權利 妳不滿意可以找沒有該條款的(如果有的話)簽 或是說服資方拿掉該條款(成功妳就贏了) : 也有人說這樣我們也算是被保障阿 : 那我就說這樣的意思就是我可以擺爛摟 : 結果當然是不行阿 妳要說可以也行 就是付違約金而已 : 因為我也還沒看到正式的合約 : 但是我想說等看到就太晚了 簽約之前會看到不是嗎 哪會太晚?? 不然就要求讓妳帶回家仔細思考啊 : 所以想問一下說簽合約有需要什麼情況嗎? 拿到之後別急著簽,先一條一條一個字一個字慢慢看完有疑問的立刻提出來問 別簽了事後後悔或是不想認帳這是沒有用的 : 如果合約內容對我們勞方比較不利的時候 : 是不是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幫助? 沒違法的合約沒有 覺得不利 不要簽就好了 有違法的合約建議你不要簽 事後的救助途徑曠日費時 可以等到找到適合的工作再簽或是不得不工作再簽都可以 您隨時都保有不簽約的自由 : 還有我的問題很奇怪嗎? 個人認為是 : 當我提出這個問題時大家都覺得我很奇怪 : 好像很偏激 : 學姐們都是這樣過來的 : 有什麼好講的 : 不然就不要簽就好了 : 可是不簽幾乎沒工作阿 : 因為每間醫院幾乎都有這個規定 : ??疑惑 可見這是行規 您若無法接受 表示妳入錯行了 建議趁年輕換跑道或是自己當老闆僅受法規拘束可讓您獲得最高的自由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2.216
Rechtsanwalt:給原po:勞動條件對勞工有利不利,經常是不同管理思 06/07 13:25
Rechtsanwalt:維和個別勞工價值觀,兩者衝突、調合的過程.. 06/07 13:31
depravity:就是大家都想簽對自己有利的合約所以有主導權的就贏了XD 06/07 13:32
Rechtsanwalt:也許你很難想像,在許多保有學徒制色彩的行業,學習 06/07 13:32
Rechtsanwalt:過程甚至是不支薪的,因為勞力對價是寶貴的傳承經驗 06/07 13:33
Rechtsanwalt:培訓期間的勞力,可能根本完全無益雇主,而培訓費用 06/07 13:35
Rechtsanwalt:、薪資等人事成本已經不斷產生,基於雇主利益的保障 06/07 13:37
Rechtsanwalt:在法律上承認「最低服務年限契約條款」的效力,是有 06/07 13:39
Rechtsanwalt:正當性的。而勞基法的最低勞動條件保障,反而會對整 06/07 13:42
Rechtsanwalt:體行業的經濟效率,發生負面的影響和衝擊。 06/07 13:44
sggmadux:謝謝各位的回答,我的情況是先面試了,也被通知錄取,但 06/08 22:44
sggmadux:正式上班時間,應該會再通知,到時才會簽合約,所以我說 06/08 22:45
sggmadux:沒看過合約內容,或許對於我這種問題小孩來說,這個行業 06/08 22:47
sggmadux:我可能沒有辦法接受,但是為了一口飯,我還是會持續在這 06/08 22:48
sggmadux:個領域打拼,謝謝各位的幫忙,謝謝^^ 06/08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