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對版主推文時間限制太長的一點建議
時間Mon Jun 9 00:22:12 2008
板工曾就推文時間增長做過公告說明:
[公告] 本板推文時間限制之說明
時間 Sat Feb 23 21:41:4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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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板主群之共識為:
為避免推文被原作刪除,且因法律事非三言兩語可說完,
一兩行反問或要求補充資料或簡明回答尚OK,
但多行推文,不但造成閱讀困難(其他人會穿插),
原推者若有錯推或誤字,於修正時也頗有困難,讀起來更難清晰明瞭。
是以推文時限之減少或解除,板主群先前已私下討論,皆認為非必要。
特別是板友想要論述一件事情,一行推文勢必不足,
萬丈高樓平地起,板友們於推文間指著多樓層的其他板友反問或對話,
又還可能數錯層,而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及爭執,
因推文回答既不足完整,又還造成再次推文詢問或質問之大混亂,
板友有心解答提問,何不回覆文章,來個暢所欲言呢?
基於上述原因,期板友能諒察本板設長時限推文的用意。
回覆文章既可講述明白,有誤更可增修內容,
期板友勿多行推文,並請善加利用回覆文章方式答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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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將原公告說明提出,希望板友能夠理解當初改設長時間推文的用意。
板工同意修改推文時間縮為10秒,
容易錯推或誤字的板友,請謹慎推文。
但若發現推文被濫用時,隨時再修改回原有的30秒限制。
另請注意,本站對推文加註之權屬並無特別規範,
於他人文章底下做推文加註甚至噓文(本板未開放),
有點形似於他人文章做眉批,但文章權屬該作者,
站規未規範原作者不可刪除推文加註,本板板規亦未加以限制,
推文加註不受任何保障,但是仍負言論之責。
本板也不受理推文加註被刪除或修改之申訴。
※ 引述《Photobiotic (大毛。)》之銘言:
: 推文太花時間,所以還是回文好了~
: 個人是認為某些事件不需要太多篇幅或是引用太多法條、法理就可以解決
: 所以自然而然會傾向使用推文
: 而本板會用到回文的時機,這裡指熱心板友幫忙解答的回文
: 就個人看起來比例不是很高,比較多是當事人對事件的補充敘述
: 如果原本的標題下的好,主題明確,自然會增加找解答的方便性
: 而板主本身就有在做幫忙修改標題的行為
: 加上如果板友自認為需要較大篇幅解答,都會自發的使用回文
: 所以整體看下來,限制推文時間似乎不是有必要性
: 找解答跟推文沒有太大關連,反而是跟標題比較有關係
: 對於回文,如果板主願意接受回文的篇幅只有短短幾行,那個人當然是沒話講
回文的篇幅其實不重要,能解釋清楚足矣。
板工並不是獨重於長篇大論,也無關板工接不接受,重點是提問者能否看懂。
非法律人有很多字詞是無法分辨的,有時即便是引了法條相見,面對相視也不認得呀~
: 這是個人的一點意見
本文視情況,將另立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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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06:推一個 06/09 01:37
推 Robbit1024:推文改為20秒,其餘說明請看置底補充版規4. 07/05 20:56
※ 編輯: ivysky 來自: 61.231.247.105 (07/08 16:20)